分期支付方式 样本条款

分期支付方式. 合同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 30%;通过初步验收系统正常运行(开始试运行)1 个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 同金额的 4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 30%。
分期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后 10 日内支付全部费用的 70%,即¥1188,250.00 元,大写:壹佰壹拾捌万捌仟贰佰伍拾元整,项目通过验收后 10 日内支付剩余全部价款,即¥509,250.00 元,大写:伍拾万玖仟贰佰伍拾元整。
分期支付方式. 付款方式分三期进行拨付。在合同签订后的 30 日内, 先拨付首付款,首付款为项目合同总金额的 60%;2023 年 6 月,经采购人对 项目中期调度检查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30%;2023 年 12 月,项目野外验 收合格(研究类项目、透视山东类项目完成主要工作量)后支付合同总金额 的 10%。
分期支付方式. 每个认缴缔约国应可选择以现金方式并按该认缴缔约国与受托人达成的对全球环 境基金 信托基金而言不低于分期支付的条件做出支付,或以缴存由认缴参加国政府或认缴参加国指定 的保管机构发行的票据或类似义务的方式做出支付,缴存的票据或类似的义务应是不可议付的、非负息的,并可随时按面值向受托人支付。
分期支付方式. 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合同签订生效具备实施条件,乙方交付发票且甲方财政资金下达到位、具备支付条件后 5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 70%,服务期满经验收合格,乙方交付发票且甲方财政资金下达到位、具备支付条件后 5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金额的 100%。
分期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合同签订且保险生效后,根据支付标准及实际 参保人数在预算内一次性支付。
分期支付方式. 本專案計畫經費由乙方以現金、匯款或即期支票方式,支付給甲方,付款期程如下:
分期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 27%,合同执行满 6 个月后,支 付合同金额 60%,合同执行完毕并通过验收后,支付合同金额 13%。
分期支付方式. 乙方如确需分期支付的,需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档次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水平承担资金占用费。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日历天内向甲方支付合同价的30%;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80个日历天内向甲方支付至合同价的60%和该笔款项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支付本笔款项之日止累计日历天的资金占用费;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60个日历天向甲方支付至合同价的80%和该笔款项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支付本笔款项之日止累计日历天的资金占用费;余款和该笔款项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支付本笔款项之日止累计日历天的资金占用费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40个日历天内付清。乙方可提前一次性支付余款,资金占用费以自支付首期出让价款之日起至支付本笔款项之日止累计日历天计算。 乙方未按时足额缴纳款项的,从滞纳之日起每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并将相关信息纳入企业诚信系统。加收的滞纳金不超过欠缴金额本金。 上述款项乙方通过转账方式划入甲方指定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财政办公室 账号:80020000001755338 开户行:佛山农商银行高明明城支行 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付款责任是绝对的、无任何附加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