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程序 样本条款

办理程序. 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携带或上传上述所需资料,到分中心、管理部业务柜面或通过互联网平台等方式申请提取个人账户中的住房公积金。
办理程序. 合同登记(湖北政务服务网xxxx://xxxx.xxxxx.xxx.xx或或全国技术合同网上登记系统xxxx://000.00.00.00/)→核定技术交易额(武汉市技术合同服务平台 http://218.104.98.197:8090) →开具增值税普票(选择 “免税”)→收入核定(实现收入后在 xxxx://000.000.00.000:0000录入)→后期管理
办理程序. 用人单位携带公章和本文第四项相关材料到所在经办机构进行审核到社保经办机构窗口填报《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一式 2 份。
办理程序. (一) 退休预审 用人单位携带加盖公章的《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一式 2 份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退休预审”手续,打印出《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账户缴费情况表》。
办理程序. 对符合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的变更或注销条件并按规定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的,业务窗口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
办理程序. 宗地达到协议出让条件的,实施自行改造主体向镇政府(街道办、管委会)提出协议出让申请,经镇政府(街道办、管委会)征求各部门意见及初审后报送区自然资源分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审核通过后上报区土地开发利用管理联席会议审议,审议通过后上报区政府审批。经区政府批复后,区自然资源分局与受让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受让人按约定交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依法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直至领取不动产权证,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 实施自行改造主体向属地镇政府(街道办、管委会)提出协议出让申请。 2、 镇政府(街道办、管委会)收到协议出让申请后,对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审核通过后发函区自然资源分局申请选定评估公司出具评估报告,同时以书面形式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收集相关部门意见后附相关资料一并发函区自然资源分局提请区地开发利用管理联席会议审议。 3、 区自然资源分局对协议出让资料进行审核,符合协议出让的,编制协议出让方案并提请区土地开发利用管理联席会议审议,区土地开发利用管理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报区请政府审批。 4、 区政府批复同意后,区自然资源分局与意见向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意向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意向书》签订后,区自然资源分局将意向出让地块的位置、用途、面积、出让年限、土地使用条件、意向用地者、拟出让价格等内容在中国土地市场网、佛山市高明区政府网进行公示,并注明意见反馈途径和方式。公示时间不得少于 5 日。公示期间,有异议且经区自然资源分局审查发现确实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协议出让程序终止。 5、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区自然资源分局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区自然资源分局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意向书》约定,与意向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6、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 7 日内,区自然资源分局将协议出让结果通过中国土地市场网、佛山市高明区政府网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7、 受让人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付清全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依法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领取不动产权证,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办理程序. 本所办理股份协议转让的工作程序如下:
办理程序. 货币补偿办理程序:确认证件→签订协议→腾空交房→领取房屋补偿费→领取相关补助奖励费
办理程序. 返聘原则上实行“一年一聘”,聘期为一年,特殊情况可以学期 为返聘周期。具体程序如下: 1. 符合返聘岗位设置条件的部门向人事处提交申请,《个人申请》、《退休人员返聘申请审批表》、《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处
办理程序. 52.6.1 供应商提交的质疑材料符合质疑条件的办理收文,出具收文回执; 52.6.2 供应商提交的质疑材料不符合质疑条件的,向供应商说明原因,供应商可在法定质疑期内补正材料并重新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