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同履责安排 样本条款

协同履责安排. 计划管理人的部分职责由基金管理人协同履行,基金管理人与计划管理人就基础设施项目的相关事项联合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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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过渡期安排 万盛股份将在标的资产交割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委托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对匠芯知本过渡期内的损益进行审计确认。 标的资产在过渡期内产生的收益由万盛股份享有,产生的亏损由除集成电路基金以外的匠芯知本股东承担。过渡期的损益的确定以过渡期损益报告为准。 除集成电路基金以外的匠芯知本股东同意且承诺,过渡期间,将对匠芯知本尽善良管理义务,保证持续拥有匠芯知本股权的合法、完整的所有权以使其权属清晰、完整,保证匠芯知本所有重要资产的良好运作;交易对方各自确保其持有的匠芯知本股权在过渡期内不存在司法查封、冻结、为任何其他第三方设定质押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权利负担或第三方权利的情形。 除集成电路基金以外的匠芯知本股东承诺在过渡期内,将合理、谨慎地运营及管理匠芯知本;确保标的匠芯知本管理层、客户的稳定和业务的正常经营;确保匠芯知本在正常经营之外不进行非正常的导致匠芯知本股权价值减损的行为,亦不从事任何导致匠芯知本无形资产或经营资质无效、失效或丧失权利保护的行为;保证匠芯知本的经营状况将不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此外,未经万盛股份事先书面同意,除集成电路基金以外的匠芯知本股东及匠芯知本作为连带责任方保证匠芯知本及其下属企业不进行下述事项:

  • 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有权依照理财产品文件约定获取投资收益,在约定的投资期内,投资本金不另计存款利息。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3、其他价格方式: / 。

  • 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 (一)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代理本基金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 1、选择代理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的标准:

  • 双方权利义务 (一)投资者权利与义务

  • 支払限度額 1事故かつ保険期間中につき1,000万円 免責金額 なし

  •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楚天科技与本次交易对方叶大进、叶田田签订了《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 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存款资金来源合法,存款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部门的规定。

  • 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依据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约定,根据管理、运用和处分理财产品财产的需要,独立对理财产品资金进行投资管理,乙方也可选任或委托经相关监管机构批准或认可的其他理财投资合作机构对产品资金进行投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