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书签署概况 样本条款

协议书签署概况. 因穗莞深城际轨道建设需要,根据《增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穗莞深城际轨道交通项目征拆工作方案及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增府办〔2013〕32 号)的有关规定,须征收公司位于增城区永宁街道凤凰西路 55 号的土地和房屋,公司与增城区人民政府永宁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永宁街道办”)就征收补偿安置的有关事项签署《穗莞深城际轨道交通项目(永宁段)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以下简称“《安置协议》”)及《穗莞深城际轨道交通项目(永宁段)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安置补充协议》”)。 其中《安置协议》所涉及的补偿内容包括土地、房屋、建(构)筑物(含地上附着物)补偿、不可搬迁设备补偿、奖励金、临时安置补助费、员工交通补助费、增加补偿、搬迁补助费、果树、青苗补偿等共计 80,397,228.30 元。《安置补充协议》所涉及的补偿内容包括停业停产损失、未使用原材料运输费共计 14,321,459.17 元。 本次征收补偿所涉及的房屋主要为公司生产钢结构产品的永和工厂及配套的办公楼、宿舍楼,土地为上述建筑物覆盖的土地、厂区道路及厂区绿化带等。
协议书签署概况. (一)近日,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南粤水电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粤水电”)与湖南省常德市桃源县人民政府在桃源县漳江镇签署《湖南省桃源县生物质能源综合项目投资意向协议书》。桃源县人民政府同意中南粤水电在湖南省常德市桃源县境内投资建设 1 座生物质能源综合电厂,项目建设方案为 2×15MW 生物质直燃发电 项目或 3×6MW 生物质气化多联产项目(项目建设方案根据生物质燃料调查情况确定,项目建设内容最终以有权部门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等内容为准)。根据目前的市场价格,该项目预计总投资约 3.5 亿元。中南粤水电将利用自有资金和金融机构贷款等进行投资。
协议书签署概况. 公司与国信同人签订《协议书》,公司应积极促使国信同人与同方投资进行协商,国信同人以合理价格受让同方投资在仲裁裁决项下全部权益的方式解决同方投资在仲裁裁决项下的诉求,并与同方投资就享有同方环境股份的具体权益分配达成一致。国信同人同意在仲裁裁决执行案件(案号:[2022]粤03执2549号)变更申请执行人后,不对公司采取执行措施,且同意不可撤销地免除公司在仲裁裁决项下的全部债务及义务,并同意按照法院要求出具豁免债务协议等相关文件以便终结[2022]粤03执2549号案件执行程序。
协议书签署概况. 根据公司做“城乡建设服务者,装配建筑智造者,三农发展推动者,现代农业实践者”的战略发展定位,为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的号召,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整合农业和农村资源,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进公司现代农业板块业务发展,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6 日与湖北省洪湖市人民政府签订《洪湖市双水双绿生态农业产业园项目投资协议书》。 协议书约定,公司拟在洪湖市投资建设“双水双绿”(绿色水稻、绿色水产)生态农业产业园项目,从事生态种养、农产品收购批发与冷链物流、农产品加工等高效农业生产经营。项目总投资暂估为人民币 80 亿元,主要用于土地流转与经营,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农产品深加工与仓储物流等。新建主体厂房及附属建筑物面积约 80,000 ㎡,项目投资预计在 36 个月内完成。(根据实际流转面积、生产用地面积及规划确定投资额) 甲方协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于协议签订之日起 3 年内以洪湖分蓄洪区为 重点,流转稻田 100 万亩(整乡镇、村连片流转,以下简称“流转土地”)交由公 司生产经营(流转期限为 10 年,期满后续签 30 年,具体以乙方与土地承包经营权 人或委托代理人签订的协议为准)。另外,甲方分两期提供约 300 亩项目生产用地给公司,用于建设虾、稻等加工企业及配套设施,地点位于洪湖市新滩工业园区,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 本协议书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双方后续将根据合作进展情况另行签订更为具体的项目合作协议,公司将根据协议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Related to 协议书签署概况

  • 协议签署概况 近日,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湖南东方钪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钪业”)与禄丰市人民政府签署了《氯化钛白废液/废渣综合回收钪、钒、锰等有价金属生产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为进一步完善钛产业链条,做深做精钛产品,做细做透钛衍生品,本着政府主导、市场主体、诚信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促进禄丰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经双方充分协商,对氯化钛白废液/废渣综合回收钪、钒、锰等有价金属项目的投资合作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本协议为意向性协议,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协议的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本协议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协议的签署 (1)甲方通过线下销售渠道购买理财产品的,本协议自甲方签署(甲方为自然人的,应签名;甲方为机构的,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甲方为资产管理产品的,应由产品管理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并加盖产品管理人公章)之日起生效。

  • 协议内容 3.1 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并严格执行国家、上海市以及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消防工作等法律法规、条例和相应的规定。

  •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 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Beijing Tongtech Co., Ltd. 成立日期 1997.08.11 上市日期 2014.01.28 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东方通 股票代码 300379 法定代表人 黄永军 董事会秘书 徐少璞 总股本 455,273,832股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丰台路口000号主楼000室(园区)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0号数码大厦X座00层 经营范围 技术推广;软件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 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455,273,832股,股本结构为: 流通股 427,716,893 93.95% 限售股 27,556,939 6.05%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股) 黄永军 36,190,823 7.95% 27,143,117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股)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 期员工持股计划 16,538,906 3.63% 朱律玮 0,000,000 1.72% - 朱海东 7,403,031 1.63% - 吴志辉 0,000,000 1.28% - 李惠敏 0,000,000 1.10% - 宁波市星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413,800 0.75% - 注:上述股东中,股东吴志辉通过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5,498,339股;股东李惠敏通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5,024,000股;股东邓强通过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3,683,112股;股东宁波市星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3,413,800股。

  • 协议生效 甲方通过乙方线下渠道购买理财产品的,本协议经甲方签字且乙方盖柜面业务章后生效(为避免歧义,乙方相关业务人员在本协议的签字仅为乙方内部风险控制要求,并不作为协议成立的条件,下同)。 甲方通过乙方线上渠道(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可视柜台等)购买理财产品的,甲方点击确认同意本协议后生效。

  • 协议当事人 本协议由以下两方当事人签署:

  • 保險費之交付 要保人應於本保險契約訂立時,向本公司所在地或指定地點交付保險費。要保人於交付保險費時,本公司應給與收據或繳款證明或委由代收機構出具其它相關之繳款證明為憑。除經本公司同意延緩交付外,對於保險費交付前所發生之損失,本公司不負賠償責任。

  • 取引金融機関 第11条 当企業体の取引金融機関は、 とし、共同企業体の名称を冠した代表者名義の別口預金口座によって取引するものとする。

  • 协议的基本情况 近日,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信源”)与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和江苏创优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按照“优势互补、互惠互利、讲究实效、共同发展”的原则,为进一步发挥各自优势,实现互利共赢,叁方建立合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