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名额 样本条款

协议名额. 不超过 20 人/年
协议名额.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20 人/年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10 人/年
协议名额. 博士后:40 人/年
协议名额. 不超过 10 人/年
协议名额.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52 人/年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不超过 48 个月 3.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协议名额. 访问学者、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20 人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2 人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 人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协议名额. 博士研究生:30 人/年 硕士研究生:10 人/年 2.选派类别及资助期限 博士研究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人员资助期限不超过 36 个月,硕博连读人 员资助期限不超过 48 个月。
协议名额. 不超过 25 名/年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不超过 48 个月 3.选派学科、专业领域 优先支持健康科学与技术、医学(临床流行病、放射科、泌尿科、动物医学、神经学、内分泌)、生命科学、医药科学、公共卫生、心理学、金融与银行学、经济学与计量经济学、航海与港口物流科学、工商管理、商业与法律、人文与应用社会科学、环境规划与公共政策、新闻媒体学等。
协议名额. 博士研究生:100 人/年 2.选派类别及资助期限 博士研究生:资助期限不超过 48 个月 3.选派学科、专业领域
协议名额. 不超过 75 人/年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不超过 48 个月 3.选派学科、专业领域 优先支持以下学科领域的研究:生态学、医学、材料科学、化学、天文学、物理学、工程学、生命科学和空间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