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生效与变更 样本条款

协议生效与变更. (1) 本协议应于下列条件全部满足后生效,有效期为 1 年。 1) 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公章; 2) 本协议签署后,须经甲方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报经股东大会批准后方能生效。 (2) 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如有变更、终止本协议的要求,应提前 30天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变更或终止,在达成新的书面协议以前,本协议条款仍然有效。本协议的修改或补充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效力。
协议生效与变更. 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公司按法定程序获得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有权机构的批准后生效,有效期三年。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如有变更、终止本协议的要求,应提前 30 天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变更或终止。
协议生效与变更. (1) 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2) 甲方及其控股股东按其《公司章程》及上市(或拟上市)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法定程序获得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有权机构的批准。 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如有变更、终止本协议的要求,应提前 30 天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变更或终止。本协议的修改或补充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效力。本协议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重新签署金融服务协议。
协议生效与变更. 本协议应于下列条件全部满足后或于 2024 年 1 月 1 日两者孰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1、 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2、 甲方及其控股股东按其《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按法定程序获得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有权机构的批准。 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如有变更、终止本协议的要求,应提前 30 天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变更或终止。本协议的修改或补充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效力。本协议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重新签署金融服务协议。
协议生效与变更.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与乙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正式签字之日起生效: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双方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协议生效与变更. 本协议应于下列条件全部满足后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3 年。 1. 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2. 甲方及其控股股东按其《公司章程》及上市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法定程序获得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有权机构的批准。 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如有变更、终止本协议的要求,应提前 30 天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变更或终止。本协议的修改或补充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效力。本协议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重新签署金融服务协议。
协议生效与变更.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协议生效当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协议到期后,双方无异议则延期壹年。
协议生效与变更. 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或盖章并由目标公司盖章之日起生效。
协议生效与变更.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生效日期为上半年,则有效期至当年 12 月 31 日;如生效日期为下半年,则有效期至第二年 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