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生效条件、履行期限. 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委托协议的期限以一个自然年度为一个周期,到期自动顺延。
协议生效条件、履行期限. 由协议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本协议项下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协议生效条件、履行期限. 本框架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履行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协议生效条件、履行期限. 合同签署后即生效。 15+2年(其中投资期11年,退出期5年;延长期2年)。
协议生效条件、履行期限. 该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于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
协议生效条件、履行期限. 协议于双方签字盖章并由本公司根据香港联交所或者上交所的相关上市规则及银保监会有关关联交易管理规定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后,自2023年1月1日起生效。 协议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有效期届满前双方可另行协商续约。
协议生效条件、履行期限. 本合同由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成立且生效。 履行至2029年。
协议生效条件、履行期限. 本次补充协议于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之日生效。 基金存续期7年,其中基金投资期3年,退出期4年,此后执行事务合伙人可独立决定延长2次,每次不超过1年。
协议生效条件、履行期限. 平安证券-平安人寿聚财宝万能权益投资5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之补充协议
(一) 于2023年12月29日由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成立且生效 ,履行期限至2028年12月29日止。
协议生效条件、履行期限. 2024年8月30日完成签署并生效。 我司与兴证全球基金签订的《兴全基金-同方全球人寿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之第三次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三”),协议履行期限为2023年5月30日至 2024年7月9日止,期满双方如无异议,自动延期一年,累计可顺延两次。补充协议四的终止日期与补充协议三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