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0.1 任何对本协议的变更或解除均需以书面方式进行,并经双方授权代表 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10.2 本协议可依据下列情况之一而终止:
(1) 双方协商一致终止;
(2) 如果有管辖权的政府部门做出限制、禁止或废弃完成本次交易的永久禁令、法规、规则、规章和命令已属终局和不可上诉,或本次交易因任何原因未获得审批机关批准/认可而导致本协议无法实施。双方均有权以书面通知方式终止本协议;
(3) 发生不可抗力等非因甲乙双方的原因导致本次交易不能实施;
(4) 如果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约定,在守约方向违约方送达书面通知要求违约方对此等违约行为立即采取补救措施之日起三十日内,如此等违约行为仍未获得补救,守约方有权单方以书面通知方式终止本协议。
10.3 本协议终止的效力如下:
(1) 如发生本协议第 10.2 条前三项约定的终止情形,甲乙双方应协调本次交易所涉各方恢复原状,且互相不承担赔偿责任。
(2) 如发生本协议第 10.2 条第(4)项约定的终止情形,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 任何对本协议的变更均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实施。
(2)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协议终止:
a. 甲、乙双方达成书面协议同意终止本协议;
b.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次发行无法实施或者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
c. 本协议是甲方和乙方签署的股份认购合同的基础,两个协议具有同等效力。股份认购合同被依法终止或者解除时,本协议同时终止或解除。
d.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在守约方向违约方送达书面通知要求违约方对其违约行为采取整改、补救、恢复、履行等措施之日起 10 日内,若违约行为未能按要求完成相应措施的,守约方有权书面通知违约方后解除本协议;
e. 双方合作期限届满且不再续约的。
(3) 本协议终止后的效力:
a. 若发生上述第(2)项
第 a. 点、第(2)项第 b.点、第(2)项第 e.点约定的终止情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b. 若发生上述第(2)项第 c.点、第(2)项
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变更应经协议合同各方全体协商,并就修改、变更事项共同签署书面协议后方可生效。
2、 本协议在下列情况下解除:
(1) 经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
(2) 任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并在守约方向其发出要求更正的书面通知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不予更正的, 或发生累计两次或以上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3) 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协议无法履行。
3、 提出解除协议的一方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各方,通知在到达其他各方时生效。
4、 本协议被解除后,不影响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的权利。
5、 非经本协议各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协议或本协议项下全部和/或部分的权利义务。
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如相关法律法规对本协议所涉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内容作出修改的,甲乙双方同意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规定,履行相应的批准程序并对本协议作出相应修改。
2、 任何对《股份认购协议》的变更或解除均需以书面方式进行,并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3、 股份认购协议》可依据下列情况之一而终止:
(1) 双方协商一致终止;
(2) 如果有管辖权的政府部门做出限制、禁止或废弃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永久禁令、法规、规则、规章和命令已属终局和不可上诉,或本次非公开发行因任何原因未获得证券监管部门批准/认可,或已取得的该等批准/认可失效而导致《股份认购协议》无法实施。双方均有权以书面通知方式终止《股份认购协议》;
(3) 发生不可抗力等非因甲乙双方的原因导致本次非公开发行不能实施,双方均有权以书面通知方式终止《股份认购协议》;
(4) 如果任何一方严重违反《股份认购协议》约定,在守约方向违约方送达书面通知要求违约方对此等违约行为立即采取补救措施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如此等违约行为仍未获得补救,守约方有权单方以书面通知方式终止《股份认购协议》;
(5) 法律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4、 若因不可归责于《股份认购协议》任何一方的原因,致使本次非公开发行和认购事项未能有效完成的,则双方或双方中任一方可依据《股份认购协议》第三条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之第 3 款中(1)、(2)或(3)项约定终止《股份认购协议》,且任何一方均无需为本协议因上述原因终止而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届时认购人已缴付认购款的,则发行人应将认购人己缴付的认购款及保证金加算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本协议终止之日起五(5)个工作日内返还给己交付认购款的相关认购人。对于《股份认购协议》终止后的后续事宜处理,协议各方将友好协商解决。
5、 若因任何一方的违约行为导致本次非公开发行和认购事项未能有效完成的,即使《股份认购协议》终止,任何一方仍应对其在《股份认购协议》终止前违反《股份认购协议》而给另一方造成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
6、 如本协议签署日至发行期首日期间,发行人经营状况或股票市场价格发生重大变动,双方可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友好协商采取必要公允安排对本协议的履行方式进行补充约定(如需)。
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甲乙双方经协商可以变更本协议。
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应 的内容。
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8.1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书面变更本协议。
8.2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目的不能实现的,任何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任何对本协议的变更或解除均需以书面方式进行,并经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及乙方签字后生效。
(1) 本协议可依据下列情况之一而终止:
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7.1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正式签署后生效,涉及审批事项的,需报审批机关批准。
17.2 除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外,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终止本协议的执行:
17.2.1 在交割日前,双方以书面形式同意终止或解除本协议;
17.2.2 在交割日之前,本次交易由于不可抗力而不能实施;
17.2.3 本协议全部生效后,因乙方所持标的资产被查封、冻结、轮候冻结等原因而无法办理过户登记;
17.2.4 由于本协议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相关承诺或适用法律的规定,致使本协议的履行和完成成为不可能,在此情形下,另一方有权以书面通知方式终止本协议。
17.3 甲乙双方同意:如果本协议根据以上第 17.2 项的规定终止,甲方或乙方均无需向对方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在此情形下,双方应本着恢复原状的原则,签署相关文件
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 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
2. 乙方在取得分期项目土地使用权后三个月不开工建设或不按要求投资,甲方有权依法收回奖励资金和土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