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use of 历史沿革 Clause in Contracts

历史沿革. 1、 2015 年 10 月设立 通富微电于 2015 年 10 月 9 日签署《南通通润达投资有限公司章程》。通润 达注册资本 3,000 万元,其中通富微电认缴出资 3,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0%。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5 年 10 月 10 日向通润达颁发《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91MA1M9A603H)。 通润达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2、 2015 年 12 月股权转让 2015 年 12 月 23 日,通润达的股东通富微电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将其持有的通润达 100%的股权无偿转让予富润达。 2015 年 12 月 23 日,通富微电与富润达签署《股权转让协议》,通富微电同意将其持有的通润达 100%的股权转让予富润达;因未对通润达实际出资,通富微电同意无偿转让通润达 100%的股权,转让后,由富润达履行出资义务。 2015 年 12 月 23 日,富润达签署新的《南通通润达投资有限公司章程》。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5 年 12 月 30 日向通润达换发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91MA1M9A603H)。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通润达的股权结构如下: 3、 2016 年 4 月增资 通润达的股东富润达于 2016 年 4 月 15 日作出股东决定,同意通润达的注册 资本增加至 245,966.0805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富润达和新增股东产业基金以货 币形式认缴,其中富润达认缴 125,823.8805 万元,产业基金认缴 117,142.2 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富润达持有通润达 52.37%的股权,出资额为 128,823.8805 万元,产业基金持有通润达 47.63%的股权,出资额为 117,142.2 万元。 2016 年 4 月 15 日,通润达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修改公司章程。 江苏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财政局于 2016 年 3 月 14 日下发《关于同意南通通润达投资有限公司办理营业执照信息变更登记的函》(苏通财发[2016]14 号),同意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通润达办理营业执照信息变更登记,并从事原经营范围内指定的经营活动。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6 年 4 月 15 日向通润达换发 《营业执照》。2016 年 9 月 2 日,南通宏瑞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通宏瑞验[2016]13 号),验资截至 2016 年 4 月 22 日,通润达收到股东缴纳的 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 2,459,660,805 元,股东以货币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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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1、 2015 年 10 12 月设立 通富微电于 2015 年 10 12 9 日签署《南通通润达投资有限公司章程》。通润 3 日签署《南通富润达投资有限公司章程》。富润 达注册资本 3,000 3000 万元,其中通富微电认缴出资 3,000 3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0%。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5 年 10 12 10 日向通润达颁发《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91MA1M9A603H8 日向富润达颁发《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91MA1MCG1H39)。 通润达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富润达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2、 2015 年 12 月股权转让 2015 年 12 月 23 日,通润达的股东通富微电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将其持有的通润达 100%的股权无偿转让予富润达。 2015 年 12 月 23 日,通富微电与富润达签署《股权转让协议》,通富微电同意将其持有的通润达 100%的股权转让予富润达;因未对通润达实际出资,通富微电同意无偿转让通润达 100%的股权,转让后,由富润达履行出资义务。 2015 年 12 月 23 日,富润达签署新的《南通通润达投资有限公司章程》。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5 年 12 月 30 日向通润达换发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91MA1M9A603H)。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通润达的股权结构如下: 3、 2016 年 4 月增资 通润达的股东富润达于 通富微电于 2016 年 4 2 15 日作出股东决定,同意通润达的注册 资本增加至 245,966.0805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富润达和新增股东产业基金以货 币形式认缴,其中富润达认缴 125,823.8805 26 日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富润达的注册资本增加至 128,823.8805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通富微电和新增股东产业基金以货币形式认 缴,其中通富微电认缴 62,079 万元,产业基金认缴 117,142.2 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富润达持有通润达 52.37%的股权,出资额为 128,823.8805 万元,产业基金持有通润达 47.63%的股权,出资额为 117,142.2 63,744.8805 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通富微电持有富润达 50.52%的股权,出资额为 65,079 万元,产业基金 持有富润达 49.48%的股权,出资额为 63,744.8805 万元。 2016 年 4 月 15 日,通润达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修改公司章程。 江苏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财政局于 2016 年 3 月 14 日下发《关于同意南通通润达投资有限公司办理营业执照信息变更登记的函》(苏通财发[2016]14 号),同意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通润达办理营业执照信息变更登记,并从事原经营范围内指定的经营活动日下发《关于同意南通富润达投资有限公司办理营业执照信息变更登记的函》(苏通财发[2016]15 号),同意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富润达办理营业执照信息变更登记,并从事原经营范围内指定的经营活动。 2016 年 3 月 28 日,富润达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修改公司章程。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6 年 4 月 15 日向通润达换发 日向富润达换发 营业执照》。2016 营业执照》。 2016 年 9 月 2 日,南通宏瑞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通宏瑞验[2016]13 日,南通宏瑞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通宏瑞验 [2016]12 号),验资截至 2016 年 4 月 22 日,通润达收到股东缴纳的 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 2,459,660,805 元,股东以货币出资。21 日,富润达收到股东缴纳的实收资本合 通富微电 65,079 50.52% 产业基金 63,744.8805 49.48% 计人民币 1,288,238,805 元,股东以货币出资。本次增资后,富润达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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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1、 2015 2004 10 月设立 通富微电于 2015 4 月,同生环境设立 同生环境系由钟盛、张维金、张冰茹三位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 2004 10 4 9 日签署《南通通润达投资有限公司章程》。通润 达注册资本 3,000 万元,其中通富微电认缴出资 3,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0%6 日,同生环境召开首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章程》、选举了执行董事、监事,确认了股东出资方式及缴纳期限:钟盛、张维金、张冰茹以货币出资 1,000 万元,于 2004 年 4 月 13 日前足额缴纳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5 2004 10 4 10 日向通润达颁发《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91MA1M9A603H13 日,河南久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次出资进行了审验, 并出具豫久远内验字[2004]第 091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04 年 4 月 13 日, 同生环境已收到其股东首次投入的资本 1,000 万元,其中钟盛投入货币资金 510 万元,张维金投入货币资金 320 万元、张冰茹投入货币资金 170 万元。 2004 年 4 月 19 日,同生环境完成工商登记,取得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4100002010207。 同生环境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通润达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1 钟盛 510.00 51.00 2 张维金 320.00 32.00 3 张冰茹 170.00 17.00 2、 2008 年 8 月,同生环境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8 年 8 月 20 日,同生环境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股权转让事宜:张冰 茹将其持有的同生环境17%股权共170 万元出资额以17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股东钟盛,张维金放弃优先购买权。 2008 年 8 月 20 日,张冰茹与钟盛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2008 年 9 月 4 日,同生环境完成工商变更, 取得了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金水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410000100051457。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同生环境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钟盛 680.00 68.00 2 张维金 320.00 32.00 3、 2009 年 12 月,同生环境第一次增加注册资本 2009 年 12 月 1 日,同生环境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注册资本由 1,000 万元增加至 3,000 万元,新增的注册资本全部由钟盛以货币缴纳,张维金出资不变。 2009 年 12 月 1 日,河南鑫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增资进行了审验,并 出具豫鑫会验字(2009)第 Y12-01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09 年 12 月 01 日, 同生环境已收到钟盛以货币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2,000 万元,变更后同生环境的 注册资本为 3,000 万元。 2009 年 12 月 8 日,同生环境完成工商变更, 取得了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金水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410000100051457。 本次增资完成后,同生环境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钟盛 2,680.00 89.33 2 张维金 320.00 10.67 4、 2013 年 2 月,同生环境第二次增加注册资本 2013 年 2 月 19 日,同生环境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注册资本由 3,000 万元增加至 4,000 万元,新增的注册资本全部由钟盛以货币缴纳,张维金出资不变。 2013 年 2 月 19 日,河南鑫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增资进行审验,并出 具豫鑫会验字[2013]第 A2-16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13 年 2 月 19 日,同 生环境已收到钟盛以货币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1,000 万元,变更后同生环境的注 册资本为 4,000 万元。 2013 年 2 月 22 日,同生环境完成工商变更, 取得了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金水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410000100051457。 本次增资完成后,同生环境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钟盛 3,680.00 92.00 2 张维金 320.00 8.00 本次增资系因同生环境在发展过程中需要资金扩大经营规模,经股东会一致表决通过,由股东钟盛追加投资,以 1 元/1 元注册资本作价实施了本次增资,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同生环境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反限制或禁止性规定的情形,具备合理性。 5、 2013 年 5 月,同生环境第三次增加注册资本 2013 年 5 月 29 日,同生环境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注册资本由 4,000 万元增加至 5,000 万元,新增的注册资本全部由张维金以货币缴纳,钟盛出资不变。 2013 年 5 月 30 日,河南鑫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增资进行了审验,并 出具豫鑫会验字[2013]第 A5-105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13 年 5 月 30 日, 同生环境已收到张维金以货币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1,000 万元,变更后同生环境 的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 2013 年 6 月 4 日,同生环境完成工商变更, 取得了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金水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410000100051457。 本次增资完成后,同生环境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钟盛 3,680.00 73.60 2 张维金 1,320.00 26.40 6、 2015 年 12 月股权转让 月,同生环境第二次股权转让 (1) 股权转让的基本情况 2015 年 12 月 23 日,通润达的股东通富微电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将其持有的通润达 100%的股权无偿转让予富润达22 日,同生环境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股权转让事宜:张维金将其持有的同生环境 26.40%股权共 1,32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宋颖标;钟盛将其持有的同生环境 23.60%股权共 1,18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宋颖标。 2015 年 12 月 23 日,通富微电与富润达签署《股权转让协议》,通富微电同意将其持有的通润达 100%的股权转让予富润达;因未对通润达实际出资,通富微电同意无偿转让通润达 100%的股权,转让后,由富润达履行出资义务22 日,张维金、钟盛分别与宋颖标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2015 年 12 月 23 日,富润达签署新的《南通通润达投资有限公司章程》。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5 年 12 月 30 日向通润达换发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91MA1M9A603H)。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通润达的股权结构如下22 日,同生环境完成工商变更。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同生环境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钟盛 2,500.00 50.00 2 宋颖标 2,500.00 50.00 (2) 本次股权转让的相关情况 经核查,上述股权转让虽然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但均未实际发生股权转让款的交付行为。主要原因是上述股权转让行为属于解决股份代持、还原同生环境真实股东及持股比例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3、 2016 年 4 月增资 通润达的股东富润达于 2016 年 4 月 15 日作出股东决定,同意通润达的注册 资本增加至 245,966.0805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富润达和新增股东产业基金以货 币形式认缴,其中富润达认缴 125,823.8805 万元,产业基金认缴 117,142.2 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富润达持有通润达 52.37%的股权,出资额为 128,823.8805 万元,产业基金持有通润达 47.63%的股权,出资额为 117,142.2 万元。 2016 年 4 月 15 日,通润达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修改公司章程。 江苏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财政局于 2016 年 3 月 14 日下发《关于同意南通通润达投资有限公司办理营业执照信息变更登记的函》(苏通财发[2016]14 号),同意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通润达办理营业执照信息变更登记,并从事原经营范围内指定的经营活动。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6 年 4 月 15 日向通润达换发 《营业执照》。2016 年 9 月 2 日,南通宏瑞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通宏瑞验[2016]13 号),验资截至 2016 年 4 月 22 日,通润达收到股东缴纳的 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 2,459,660,805 元,股东以货币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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