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期 样本条款

发现期. 指保险期间届满后的一段期间。在此期间内,被保险人可书面通知本公司基于下述情形而于此期间内首次遭受的赔偿请求:
发现期. 指在支付一定比例保险费的基础上,保险人给予不再续保的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以后的延长报告期,被保险人在此期间收到委托人的损害赔偿请求并通知保险人的,保险人也负责赔偿。
发现期. 指依第四条第三项规定,自本保险合同终止后立即起算的期间;于该发现期内,若被保险人因发生于保险期间届满前且为本保险合同所承保的不当行为而首次遭受赔偿请求,被保险人可书面通知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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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規定 5.1 投資公司或管理公司就其管理的所有集體投資計劃行事時,不得購入任何附帶投票權的股份,致使其可對發行機構的管理行使重大影響力。

  • 现场人员 项目经理 项目副经理 技术负责人 造价管理 质量管理 材料管理 计划管理

  • 基金定期报告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以供公众查阅、复制 投资者可以免费查阅上述文件。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获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保证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 财务会计信息 一、发行人财务报告总体情况

  • 交易对方声明 2 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声明 3

  •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

  • 一般规定 (1)投标人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同时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

  • 状回復 第21条 借受人は、第6条に定める貸付期間が満了し、又は第17条から第19条の規定により本契約を解除して貸付物件を貸付人へ返還する場合には、貸付期間の満了日又は契約解除日までに、借受人の負担と責任にて貸付物件を原状に回復して返還しなければならない。ただし、貸付人と借受人の協議により、原状回復の程度を定めることができる。

  • 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期 第四部分 基金份额的发售

  • 上市規則的涵義 本次交易的一個或多個適用百分比率超過5% 但低於25%,因此,本次交 易構成本公司在上市規則 第14 章下的須予披露交 易,須遵守申報及公 告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