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规模 样本条款

发行规模. 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880.00 万元(含 100,880.00 万元),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发行规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目前情况,本次可转债的拟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6,003.12 万元(含 46,003.12 万元),具体发行数额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发行规模. 本次交易中,将由上市公司向不超过 5 名其他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 配套资金,用于项目投资,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50,265.00 万元,金额未超过本次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即 52,792.58 万元。 如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数额,上市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配套资金数额,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不足部分。在配套募集资金到位前,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相关公司可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择机先行投入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债的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97,500.00 万元(含本数),具体募集资金数额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按面值发行。
发行规模.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 本期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发行。
发行规模. 本产品发行规模不设下限。
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400.00 万元(含 100,400.00万元),具体募集资金数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8,330 万元(含 48,330 万元),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发行规模. 本次可转债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96,030.77 万元(含 896,030.77 万元),且发行完成后公司累计债券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不超过 50%,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本次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人民币,按面值发行。
发行规模. 本次债券计划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90 亿元(含 90 亿元)。本期债券发 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 参与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每家合格投资者的最低认购单位为 10,000 手 (1,000 万元),超过 10,000 手的必须是 10,000 手(1,000 万元)的整数倍。每一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