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推进机制. 1、 双方共同成立合作协调推进小组,明确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加强日常沟通联系和推进落实。
2、 本协议系为加强双方深入合作而签订的意向性文件,不为任何一方设定签订具体协议的义务。关于合作内容的表述并不意味着各方已经成为具体事项的合作方。本协议系双方决定进行具体合作内容所依赖的根本性基础条件,双方基于诚信愿意接受约束。协议未尽事宜,可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后续应对具体合作项目签署具体商务合同,商务条款及双方权责以具体商务合同为准。
合作推进机制. 本协议为双方探讨合作机制的框架性协议,合作过程中,每一具体合作事项,以双方另行签署的具体合作协议为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如须经双方董事会、股东会/股东大会批准的事项,以董事会、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为准。
合作推进机制. 甲乙双方在所辖的各级机构以此协议精神为原则,进一步主动开展各项工作,并将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双方高层会议以确定合作的方针,协调重大事项共同督促推进相关工作进程,具体合作项目将由双方另行签署具体协议。
合作推进机制. 1、 本合作协议签订后,双方将尽快就协议中确定的合作事项进行商谈,并另行签订专项合作协议。在各领域合作时双方的具体权利义务关系以最终签订的专项合作协议为准。
2、 在专项合作协议签订前,各方将为合作开展准备工作,但上述准备工作如涉及人工成本或费用的,除双方另行书面约定外,该成本或费用最终均由支出方自行承担。
合作推进机制. 1. 双方建立相应的沟通机制以保证合作的顺利进行,双方在各自内部分别设立“工作小组”,由双方公司中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具体协调、推动合作事项并组织实施。
2. 双方可考虑以多种形式进行合作,包括但不限于资本合作、技术合作、市场开发合作等,共同开拓双方关联度高的市场等。
3. 本协议仅为战略合作意向协议,不构成对具体项目实施方案的要约或承诺,双方应在上述框架范围内根据届时的法律法规、监管规 则以及自身风控标准就每个具体合作项目另行签订具体协议。
4.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专业化管理的要求,甲方下设全资子公司北京开元国创恒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专业化的上市公司战略投资平台,具体负责本次合作中涉及业务开展。
合作推进机制. 双方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共同商议解决合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公司以研究总院为合作牵头协调部门,光驭科技以防务安全部为合作牵头协调部门。双方协调部门根据战略合作协议要求,负责研究、组织、协调、推动具体合作项目的顺利开展。
合作推进机制. 双方建立合作推进机制,共同成立专项工作组,作为合作推进机制的牵头联络,共同推动合作事项落地实施,协调解决合作过程中有关商务、市场、技术等相关事宜,有效促进双方合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