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应文件的初审. 28.1 解密后,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将协助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审查,检查响应文件内容是否完整、编排是否有序、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文件签署是否规范以及供应商资格是否符合要求等。
28.2 在详细评审之前,磋商小组要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核并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来判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8.3 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不参加进一步的磋商及评审,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文件。
28.4 解密后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拒绝供应商主动提交的任何澄清与补正。
28.5 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可以接受响应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范的内容。
响应文件的初审. 1. 询标小组对响应供应商及响应文件资格性、符合性进行审查。包括响应供应商是否符合本次采购项目资格要求,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及盖章是否合格、报价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内容。
响应文件的初审.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磋商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详见评审工作大纲。
响应文件的初审. 解密后,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将协助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审查,检查响应文件内容是否完整、编排是否有序、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提交了磋商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规范以及供应商资格是否符合要求等。
响应文件的初审. 17.1 未实质性响应的文件将按无效响应处理。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1) 不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第一章“供应商资格要求”中规定的;
响应文件的初审. 17.1 评审委员会将初步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才能进入资格预审的详细评审。
17.2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7.3 对于响应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审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供应商的相对排序。
17.4 在详细评审之前,评审委员会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响应文件。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例如关于适用法律、税及关税等内容的偏离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评审委员会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17.5 实质上没有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响应文件。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将可能被拒绝:(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7.6 采购人保留对通过初审的供应商进行进一步审查的权利。采购人在认为必要的情况下,有权要求已通过初审的供应商提交有关资质证明文件的原件,如发现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与资质原件有不符、伪造或涂改等情况,将取消该供应商的资格。
17.7 采购人保留对通过初审的供应商进行进一步谈判或议价的权利。
响应文件的初审. 1. 询价小组将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响应文件的初审. 20.1 在详细评议之前,采购组要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具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第20.1款中所列情况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响应文件的初审. 20.1 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将审查响应文件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20.2 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响应人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20.3 磋商时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有明显错误的情况除外):
20.3.1 响应文件中磋商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磋商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0.3.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0.3.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磋商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0.3.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20.3.5 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0.4 在详细评审之前,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磋商应该是响应文件完整的、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的,没有重大偏离的磋商。对关键条文例如关于磋商保证金、磋商有效期、资格证明文件、适用法律、社会保障资金等内容的偏离、保留和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磋商小组决定磋商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0.5 对于响应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磋商小组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坏或影响任何响应人的相对排序。
20.6 在磋商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 符合专业条件的响应人或者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响应的响应人不足二家的;
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 响应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0.7 响应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磋商处理:
1) 应交未交或未按规定递交磋商保证金的;
2) 不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3)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响应文件的初审. 16.1 磋商小组将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
16.2 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6.3 在详细评审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报价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报价。实质性响应条款以“*”形式在《磋商文件》中标注(明示“本项目不适用”的除外)。不满足实质性条款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视为无效。磋商小组决定报价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16.4 竞争性磋商报价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报价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报价。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及报价将被视为无效:
(1) 在《响应文件》送达截止日期和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