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应文件的审查. (1) 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 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响应文件的审查. (1)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响应文件的审查. 采购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导致无效响应,供应商应进行补充或修改,使之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的审查. 11.1 形式检查。见第四部分“评审原则与评定成交的标准”
响应文件的审查. (1) 在详细评审之前,磋商小组审查所有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定。在评标期间,为方便对响应文件的审核、评估和对比,磋商小组将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供应商有责任按照代理机构通知的要求进行答疑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盖章签字后上传平台提交,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投标价格或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响应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 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响 应文件。
响应文件的审查. 26.1 资格评审
26.1.1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在评审前采购人代表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其是否有能力和条件有效地履行合同义务。
26.1.2 资格审查的各项内容,严格按“资格审查表”进行核查,凡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26.2 评审前,磋商小组将首先评定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是指无实质性偏离、反对、设定条件或提出保留,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实质性偏离是指:
26.2.1 实质性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和履行;
26.2.2 实质性违背磋商文件,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和成交供应商按合同应承担的义务;
26.2.3 不公正地影响了其他做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 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响应性的判定基于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6.3 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不响应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供应商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文件。
响应文件的审查. 20.1 资格审查
20.1.1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在评审前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其是否有能力和条件有效地履行合同义务。
20.1.2 资格审查的各项内容,严格按“资格审查表”进行核查,确认其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资格条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可进入初步评审。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将对其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以确定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文件签署是否正确无误等。凡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20.2 在详细评审之前,磋商小组将判定每个响应文件是否完整以及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是指无实质性偏离、反对、设定条件或提出保留,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实质性偏离是指:
20.2.1 实质性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和履行;
20.2.2 实质性违背磋商文件,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和成交供应商按合同应承担的义务;
20.2.3 不公正地影响了其它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 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响应性的判定基于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0.3 如果响应文件实质性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性文件。如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20.3.1 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20.3.2 响应文件内容不全或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0.3.3 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填写的;
20.3.4 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中的条款有重大偏离,特别是对采购范围、服务周期、服务质量等有重大偏离的;
20.3.5 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0.3.6 供应商串通磋商或响应文件雷同的或者以弄虚作假等方式磋商的;
20.3.7 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0.3.8 磋商有效期不足的;
20.3.9 不满足磋商文件中主要技术参数(带“*”)要求的(如有);
20.3.10 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存在重大偏差的;
20.3.11 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0.4 如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磋商,其响应文件无效:
20.4.1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0.4.2 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
20.4.3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20.4.4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
20.5 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不响应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供应商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文件。
20.6 磋商小组只对在初步评审中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进一步的详细技术和商务评审。
响应文件的审查. 14.1 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如果确定供应商不符合谈判文件对资格的要求,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响应文件的审查. (1) 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磋商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2)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期间查询响应人的信用记录并告知磋商小组,经磋商小组评审确定响应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无效;查询到的不良信用记录随采购文件存档。
1)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不良信用记录指:响应人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 xxxxx.xxx.xx)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在中国
2) 响应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响应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
(3)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响应文件的审查. 28.1 解密后,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将协助洽谈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审查,检查响应文件内容是否完整、编排是否有序、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规范以及供应商资格是否符合要求等。
28.2 在详细评审之前,洽谈小组要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核并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洽谈小组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来判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8.3 没有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不参加进一步的洽谈及评审,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文件。
28.4 解密后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拒绝供应商主动提交的任何澄清与补正。
28.5 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可以接受响应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范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