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 样本条款

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 17.1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响应文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17.2 上传响应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要进行修改或撤回磋商,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标记。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7.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 17.4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响应文件概不退回。
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 18.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收响应文件。 18.2 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要进行修改,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提出申请,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修改申请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 签署、密封。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要进行撤回的,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提出申请,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受。
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 18.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自动接收供应商上传的响应文件。 18.2 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要进行撤回的,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中进行撤回。 18.3 如果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需要对已经成功生成并上传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供应商应当先撤回原文件,使用自备计算机和响应文件制作软件重新制作生成新的电子响应文件,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重新上传。 18.4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
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 17.1 电子标 17.1.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竞争性磋商(谈判)文件的规定接收响应文件。 17.1.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后,将记载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密封情况,在XXX政府采购XXX电子交易系统中生成回执,供应商自行查看、打印。 17.1.3 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要进行撤回的,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XXX政府采购XXX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撤回。 17.1.4 如果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需要对已经成功生成并上传XXX政府采购XXX电子交易系统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供应商应当先撤回原文件,使用自备计算机和响应文件制作软件重新制作生成新的电子响应文件,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重新上传。 17.1.5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
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 17.1 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上传响应文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17.2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响应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 17.3 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要进行修改或撤回投标,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新疆政采云平台 xxxxx://xxx.xxxxxx.xx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采购 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7.4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 17.5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响应文件概不退回。
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 15.1 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15.2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响应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并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回执。 15.3 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要进行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修改后的响应文件或撤回行为无效。 15.4 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 15.5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 准。
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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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资料均应遵守本条规定。

  • 响应文件的提交 3.1 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须将电子响应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响应回执。时间以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已上传响应文件但未完成传输的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 3.2 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响应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 3.3 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1) 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响应文件未完整上传并取得响应回执的。 (2) 响应文件未按响应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含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 (3) 响应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

  • 风险揭示部分 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理财产品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不等于理财产品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

  •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4.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旁签署(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盖章、密封和上传至系统后生效,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4.2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到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响应文 件。

  •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 响应文件按正本和副本分别装订,注明“正本”或“副本”后,做密封封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19.2 响应文件封套或外包装上应写明的内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9.3 响应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标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 19.4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因装订、纸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限制和影响供应商投标(响应)。

  •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上传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拒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投标的概不负责。

  • 制作响应文件 (一) 供应商在交易系统中下载“响应文件制作软件”,通过软件制作、生成响应文件。技术问题咨询电话:4009980000。

  • 响应文件 1. 响应文件计量单位

  • 响应文件的澄清 30.1 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可分别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委派授权代表向磋商小组作出说明或答复。 30.2 供应商对澄清问题的说明或答复,还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给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30.3 供应商的澄清文件是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0.4 供应商的澄清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其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得通过澄清而使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在评审中更加有利。

  •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3.3.1 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但应“按照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执行。 3.3.2 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采购人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取的谈判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