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標示 样本条款

土地標示. 座落於新北市五股區芳洲段 263 地號等一筆土地內之建築基地,基 地面積共計 2623 點 03 平方公尺(約 793.47 坪)(如因土地分割、合併或地籍圖重測,則依新地號、新面積辦理產權登記),都市計畫使用分區為「住宅區」。
土地標示. 本基地坐落之土地標示、面積及各土地所有人權利範圍(詳附件一之一及附件一之二),實際面積以地政機關丈量為準。
土地標示. 土地坐落: 新北市五股區成州段 00 、00 、00 地號等三筆土地, 面積共 3508.67 平方公尺( 1061.37 坪),使用分區為都市計畫內住宅區。(如因土地分割、合併或地籍圖重測,則依新地號、新面積辦理所有權登記)
土地標示. 土 地 標 示 面積 (㎡) 使用分區及編定 備 註 縣 市 鄉鎮 市區 地 段 小 段 地 號 附位置圖 1 份 合計 筆
土地標示. 土地坐落: 新北市三重區五谷王段 000 地號等 1 筆,面積共計:1,057.24 平方公尺(約 319.81 坪),使用分區為都市計畫內之住宅區,惟因嗣後土地合併、分割或重測量,產權移轉登記仍依新地號標示之面積為準。
土地標示. 座落於桃園市蘆竹區五福段 546 地號土地內之建築基地,基 地面積共計 4345.2 平方公尺(如因土地分割、合併或地籍圖重測,則依新地號、新面積辦理產權登記),都市計劃使 用分區為住宅區。
土地標示. 本契約土地坐落於新北市板橋區新都段 00-0、00-0、00、00 地號等四筆土地,面積 6016.21 平方公尺(約 1819.90 坪,日後如有因土地合併、分割或重測,則依地政機關辦理所有權登記之新地號、新面積為準),使用分區為第二種住宅區。
土地標示. 本用地坐落於○市○區○段○小段○地號等○筆土地,面積共計○平方公尺,土地標示、面積及各土地所有權人權利範圍詳附件○,實際面積以地政機關丈量為準。
土地標示. 土地坐落: 新北市土城區明德段 000、000、000、000、000 地號等 5 筆土地,面積共 4412.37平方公尺(1334.74 坪),使用分區為都市計畫內第二種住宅區。(如因土地分割、合併或地籍重測,則依新地號、新面積辦理所有權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