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项目 样本条款

在建项目. 截至 2021 年 3 月末,发行人工程项目建设业务主要在建项目明细如下: 表4-19 截至 2021 年 3 月末公司主要在建项目情况表1
在建项目. 提供在建项目建设情况、建设节点的统计分析,对异常项目进行综合管理,提供多样化、多图形展示。
在建项目. 发行人在建项目为旧城南片区棚户区改造(一期)。发行人于 2017 年 11 月 20 日与神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神木市旧城区南片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政府购买服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该项目拆迁建筑面积 23.7 万平方米,涉及拆迁土地 430 亩,其中国有建筑 用地 291 亩,集体建设用地 139 亩。安置方式全部采用货币补偿方式,不涉及安置房建设。建设内容主要是棚改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及相关费用。项目涉及被征收人房屋 1,500 套,涉及 5,200 人,安置方式为单一货币化安置。项目总投资 154,635.00 万元,最终以项目竣工决算结果为准。 合同期限 20 年,其中:建设期 1 年,政府购买服务款分 19 年进行支付。项 目竣工后,神木市住建局分 19 年足额支付本项目政府购买服务款共计 185,411.00万元,每年分两次拨付。政府购买服务款来源于神木市财政资金,住建局确保将上述政府购买服务款纳入神木市财政预算管理并履行相应的预算审议程序,将于第 2 年至第 20 年分年度支付给发行人。 由于旧城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尚未完工,尚未进入回购期,因此近三年未产生收入。 截至 2022 年末发行人主要在建基础设施项目情况 单位:亿元、% 工程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投资总 额 已投资 额 自有资 金比例 资本金到 位情况 建设期间 计划回款 期间 是否签订合 同协议
在建项目. 公司在建项目“鑫森炭业车用活性炭生产扩建项目”尚未取得节能审查意见。针对前述情况,邵武市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于 2023 年 1 月 4 日出具说明:“鑫森 炭业车用活性炭生产扩建项目为 2021 年 3 月 1 日备案项目,该项目年新增能耗 为 2535.42 吨标准煤(当量值,下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其新增能源、资源消耗能够满足本辖区内能源消费双控要求。根据有关规定,该项目需补充办理节能审查手续。目前该项目已试生产,需尽快将节能报告及节能验收报告提交我局审核,我局收件后将依法履行有关职能。”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已委托第三方公司为上述项目编制节能报告并送交主管部门审核。 根据睿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出具的《鑫森炭业车用活性炭生产扩建项目节能 报告(送审稿)》,“该项目投产后对福建省和南平市的能源消费增量影响较小; 项目增加值能耗水平对福建省和南平市完成‘十四五’节能目标的完成影响较小。”截至本回复出具日,鑫森炭业车用活性炭生产扩建项目的节能审查手续正在办理 中,预期取得节能审查意见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另根据邵武市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出具的专项说明,截止目前,公司相关补办手续正在推进中,暂未出现导致补办手续无法正常推进的情形。如公司及时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完成整改手续并获审查通过、且未造成严重后果、不属于法律法规规定处罚情形,邵武市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将不会对公司及相关负责人员就上述事项给予行政处罚。 根据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出具的承诺,在鑫森炭业车用活性炭生产扩建项目补充办理完毕节能审查手续前,该项目不正式投入生产使用;此外,公司实际控制人已出具承诺:“如公司及其子公司因未及时办理节能审查、节能验收等手续而被主管部门处以行政处罚或其他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行政措施的,本人将承担公司及其子公司因此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 综上,公司及各子公司均不属于《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和《国家发 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发布“百家”重点用能单位名单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9〕 351 号)中的重点用能单位。公司已建、在建项目不存在违反项目所在地能源消 费双控要求的情形;公司在建项目正在补充办理节能审查手续,已委托第三方公 司为上述项目编制节能报告并送交主管部门审核,预期取得节能审查意见不存在 实质性障碍,且补充办理完毕节能审查手续前,该项目不正式投入生产使用。该 事项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公司因此受到行政处罚的风险较小,该事项不会 对公司本次挂牌造成实质性障碍。
在建项目. 按照项目实施进展分别采用“建设-移交-拥有-经营”、“设计-建设-拥有-经营”或“建设-拥有-经营”模式。 截至报告期末,已签订资产收购合同的污水处理设施共计 173 座,其中 118 座已执行合同。根据合同约定需支付总额 5.95 亿元,截至报告期末已支付 3.38 亿元。同时,已取得 119 座污水处理厂不动产权证。
在建项目. 发行人目前在建工程项目主要包括锦绣东方二期安置房项目、车站地块住宅用房项目和五洲路南、四通路西安置房项目等自有经营性项目,在建工程明细情况见下表: 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主要在建项目明细 单位:亿元、% 工程名称 计划总投资 已完成投资 完工进度 计划建设期限 未来投资规划 中德(太仓)先进制造技术创新园 20.00 6.93 34.65 2018.6-2022.6 13.07 - - 锦绣东方二期安置房项目 10.00 6.53 65.30 2018.1-2022.12 3.47 - - 陆渡邻里中心 4.80 0.40 8.33 2021.7-2023.12 2.20 2.20 - 菁英公寓 4.80 0.60 12.50 2021.8-2023.12 2.40 1.80 - 车站地块住宅用房项目 3.82 2.19 57.33 2018.8-2022.6 1.63 - - 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 3.40 0.16 4.71 2021.9-2023.9 1.85 1.39 - 陆渡便民服务中心 2.60 0.16 6.15 2021.10-2023.10 1.75 0.69 - 东郊菜场 2.0 0.76 38.00 2022.1-2023.3 0.80 0.44 - 五洲南路、四通路西安置房项目 1.00 0.13 13.00 2019.5-2023.5 0.87 - (1) 中德(太仓)先进制造技术创新园: 项目位于太仓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具体位置为大连路北侧、东仓北路以东、苏昆太辅道以南区域,总面积约为 333 亩,总建筑面积约为 40 万平方米。本项目 拟依托开发区的中德企业合作优势,建设中德合作下的生产性服务产业园,并将产 业园打造成为中德合作先进制造技术创新及成果转化基地和中德人才交流、培训及创业平台。本项目规划建设 30 万平方米孵化器、加速器平台,10 万平方米科技配套服务平台,引入 50 个左右国际科技合作项目,近 10 家境外技术转移机构,与 10 家国外高校建立研发、技术合作关系,引入 200 名左右海外先进创新、创业的技术及管理人才。 (2) 锦绣东方二期安置房项目: 项目位于高新区横沥路南、十八港路东(B2-01),计划总投资 10 亿元。规划总 用地面积 66,250.15 平方米(约合 99.37 亩),总建筑面积 181,944.77 平方米,其中计 容建筑面积 119,901.28 平方米,包括住宅 116,389.08 平方米、社区用房 579.37 平方 米、物业用房 1,965.26 平方米、以及配电、开闭所、门卫、消防室内、监控室等 967.57 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 62043.49 平方米,包括地下机动车库 42,637.26 平方米、非机动车库 9,778.12 平方米,地下储藏室 9628.11 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 9,606.27 平方米。容积率 1.81,建筑密度 14.50%,绿地率 40.00%,总机动车停车位 1,272 辆,户数为 1,081 户。
在建项目. 水务经营业务作为发行人最重要的主营板块之一,为了逐步完善城市供水基础设施建设,发行人将继续推进各项水务工程重点项目。截至 2016 年末,发行人水务工程在建项目主要包括城市给水管网改扩建工程、乐清市污水处理工程、乐清市污水处理管网收集工程等。随着水务工程不断建设完工,乐清市的供排水系统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水的生产和供应收入规模也有望进一步提升。 2、 保障性住房建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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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2024至2025年度生产负载均衡设备维保服务采购。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二。 投标金额:小于人民币35万元(含税)。投标金额包含投标人为提供本合同项下所有服务所涉及到的所有费用,如税费等。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7000元。 中标方式:根据本采购书“评分标准”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分,总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总分相同的,投标价格较低者中标候选排序在先,价格也相同的,以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人。

  • 项目目标 项目实施的具体方法和途径

  • 2 0/x 0 Ⅱ期 1~2 1 0

  • 质疑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 年 月 日,向 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 采购人/代理机构于 年 月 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

  • 公费医疗 指国家通过医疗卫生部门向享受人员提供的制度规定范围内的免费医疗预防,是国家为保障享受人员身体健康而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 保修责任 合同当事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工程质量保修范围、期限和责任。保修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前,已经发包人提前验收的单位工程,其保修期的起算日期相应提前。

  • 招标公告 4.2.2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见

  • 直接 间接 上海奉贤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 40,000.00 70.00 上海奉贤申龙燃气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 600.00 50.00 35.00 上海市自来水奉贤有限公司 上海 62,412.52 100.00 上海奉贤给排水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 3,000.00 100.00 上海奉贤贤达水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 100.00 100.00 上海奉贤交通能源集团排水运营有限公司 上海 3,000.00 100.00 上海奉贤巴士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上海 2,500.00 100.00 上海南桥客运汽车站有限公司 上海 1,711.00 90.00 上海市奉贤区轨道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 150,000.00 100.00 上海奉通置业有限公司 上海 5,000.00 100.00 上海缘贤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 100.00 100.00 上海贤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 10,000.00 100.00 上海奉贤交通能源集团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 200.00 100.00 上海肖塘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 30,000.00 90.00 上海贤通快速公交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 10,000.00 100.00 上海奉贤停车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 1,000.00 100.00

  • 分段完成履約期限與其他採購契約之進行有關者,逾分段進度,得計算違約金,不受第 2 目及第 3 目之限制 廠商未遵守法令致生履約事故者,由廠商負責。因而遲延履約者,不得據以免責。

  • 项目基本情况 1.1 采购需求:见征集文件需求 1.2 服务最高限制单价:见征集文件 1.3 适用本次框架协议的采购人范围:宿迁市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 1.4 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由采购人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