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内代销机构 样本条款

场内代销机构. 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具体名单可在深交所网站查询)。
场内代销机构. 指代为办理场内基金销售业务,具有基金代销资格且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风险控制要求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场内代销机构.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证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办理开放式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和转托管等业务的上证所会员。具体以上证所最新公布名单为准。
场内代销机构.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办理开放式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和转托管等业务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具体以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公布名单为准。
场内代销机构. 是指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具体会员单位名单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xxxx://xxx.xxxx.xx/main/marketdata/catalog_hylb.aspx 本基金募集结束前获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场内认购业务。具体名单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基金管理人将不就此事项进行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场内代销机构. 是指具有开放式基金代销资格,经深交所和本基金管理人认可的,可通过深交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办理开放式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和转托管等业务的深交所会员单位(具体名单请参见深交所相关文件)。
场内代销机构. 投资者可通过“上证基金通”办理本基金(基金代码:519110)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场内申购与赎回,可办理“上证基金通”业务的证券公司的具体名单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如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增加或减少具有“上证基金通”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请以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具体规定为准。
场内代销机构. 本基金办理场内认购、申购和赎回业务的销售机构为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会员单位,具体名单详见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相关业务公告。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法定代表人:于文强 电话:(000)00000000 联系人:赵亦清 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05 室负责人:廖海 电话:000-00000000传真:021-51150398 经办律师:廖海、刘佳 名称: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 2 座办公楼 8 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 2 座办公楼 8 层法定代表人: 邹俊 联系电话:+00 (00) 0000 0000 传真:+00 (00) 0000 0000 经办注册会计师: 王国蓓 汪霞联系人: 汪霞
场内代销机构. 指由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具有开放式基金代销资格,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可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开放式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和转托管等业务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
场内代销机构. 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场内会员单位(具体名单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