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回避原则. 与招投标单位或者其主要负责人有亲属关系、经济利益关系的人员;曾任项目主管部门或行政监督部门人员;或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有关活动中有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人员。以上人员均应予以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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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 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 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 业, 建筑业
坚持回避原则. 与招投标单位或者其主要负责人有亲属关系、经济利益关系的人员;曾任项目主管部门或行政监督部门人员;或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有关活动中有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人员。以上人员均应予以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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