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义务 样本条款

基本义务. (1) 国际单位应按照条约、实施细则、行政规程和本协议规定的国际检索单位和国际初步审查单位的职能进行国际检索和国际初步审查,并履行国际检索单位和国际初步审查单位的其他职责。
基本义务. (1)按照本合同约定将项目资产转让给乙方;
基本义务. (1)乙方有义务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甲方支付项目资产的全部转让价款;
基本义务. 1.1 赛默飞世尔将根据附件A向客户提供有关软件和软件网络的支持和帮助, • 系统安装在线指导服务 • 经双方确认后,条码配套硬件交付服务(扫描枪、打印机) • 软件网络的维护 • 根据本协议条款更正错误 • 根据本协议条款访问软件功能更新(更新 提供给客户时即构成“软件”的一部分)。 • 访问赛默飞世尔帮助中心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基本义务. (1)协助乙方及时获得相关的许可或批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许可证等;(2)协调将本项目所需水、电、通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通至乙方指定地点,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3)协调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供电、通信、消防等依附于本项目的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的建设计划,匹配本项目建设进度及年度计划安排等;(4)负责相应的征地拆迁工作;(5)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及时、足额地向乙方支付可行性服务费;且县政府将本项目的服务费纳入跨年度的财政预算,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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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甲方义务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或接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等好处费。 甲方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礼物,不得向乙方报销任何应由其本人或其亲属支付的各种费用。 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亲属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方面提供的各种方便。 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者亲友(包括亲友开办的公司、企业)从事与本合同约定有关的业务活动。 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进行违反廉政规定的任何其他活动。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若发现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谋取自身的不正当利益,从事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的,应及时对其进行教育帮助以终止其行为;若乙方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已构成违法、违纪或违规的,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及时向乙方监察部门举报。乙方监察部门进行调查时,甲方应给予积极配合。

  •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 乙方的义务 3.2.1 协助甲方开立托管账户和银行间市场、交易所等证券投资账户。

  • 保密义务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应按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拟公开披露的信息在公开披露之前应予保密。除按《基金法》、《基金合同》、 《信息披露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外,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运作中产生的信息以及从对方获得的业务信息应予保密。但是,如下情况不应视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违反保密义务:

  • 甲方的权利义务 1、审定乙方编制的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年度管理服务计划、年度维修计划和有关费用预算等,监督乙方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标准规范,对乙方实施的物业管理服务提出修改和变更建议。

  •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4.1 在按照本协议的规定交纳全部学习费用后,有权利享受乙方所提供的教学及辅导服务。

  • 乙方义务 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服务单位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 甲方的义务 ⑴为托管理财产品在乙方指定的营业机构开立托管专户等账户;

  • 其他义务 发包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 個人情報の開示 訂正・削除についてのお問合せや利用の中止、その他のご意見の申し出等に関しましては、以下の窓口までお願いします。エポスカスタマーセンター 〒000-0000東京都国分寺市南町3丁目22番14号 TEL 00-00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