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保险金额和保险金额 样本条款

基本保险金额和保险金额. 投保人为被保险人投保本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本公司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投保人为被保险人投保本主险合同的保险金额为本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对该被保险人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基本保险金额和保险金额. 4.1.1 基本保险金额 12.受益人 4.1.2 保险金额 12.1 受益人的指定
基本保险金额和保险金额. 4 投保人为被保险人投保本附加合同的各项基本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本公司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投保人为被保险人投保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即本公司根据第 5 条的约定,对该被保险人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基本保险金额和保险金额. 一、 基本保险金额 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载于本附加合同的保险单或批注上,若该金额经本附加合同其他条款或批注的修正而发生变更,则以变更后的金额为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基本保险金额和保险金额. 投保人为被保险人投保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本公司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投保人为被保险人投保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即本公司根据第 5 条的约定,对该被保险人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保险责任 5 自被保险人成为本附加合同的被保险人之日起 30 天为等待期。在等待期届满前,若被保 险人因发生疾病须在本公司指定的医院(见附录名词释义)治疗,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见附录 名词释义),或在等待期届满后因首次发生的疾病须在本公司指定的医院接受门诊急诊(见附录 名词释义)治疗,本公司按被保险人在门诊急诊部接受治疗所实际支出的基本医疗费用(见附录 名词释 义),在扣除约定的免赔额后按约定的给付比例以及约定的每日给付限额给付门诊急诊医疗保险金。 在投保时被保险人需按公费医疗人员、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非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身份进行区分,并在相应的保险计划中进行投保。 在保险期间内,本公司对每名被保险人累计给付的门诊急疹医疗保险金以保险合同约定的 基本保险金额为限。 本公司在给付上保险金时,如被保险人已从其他途径(包括社会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工 作单位、本公司在内的任何商业保险机构等)取得补偿,本公司的最高给付金额不超过被
基本保险金额和保险金额. 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为您投保时交纳的趸交保险费(本附加合同👉
基本保险金额和保险金额. 投保人为被保险人投保本附加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本公司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投保人为被保险人投保本附加险合同的保险金额为本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对该被保险人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本附加险合同的保险责任包含一般意外伤害责任、双倍给付责任、节假日意外伤害责任、工作期间意外伤害责任、猝死责任。 其中,一般意外伤害责任为必选责任,包含一般意外身故保险金和一般意外伤残保险金;双倍给付责任为可选责任,包含双倍给付保险金;节假日意外伤害责任为可选责任,包含节假日意外身故保险金和节假日意外伤残保险金;工作期间意外伤害责任为可选责任,包含工作期间意外身故保险金和工作期间意外伤残保险金;猝死责任为可选责任,包含猝死保险金。投保人在投保时可只投保一般意外伤害责任, 也可同时投保一项或多项其他可选责任,本公司将按照投保人与本公司约定在保险单上载明。若同一保险事故同时满足多项保险责任给付条件,则本公司将同时给付相应各项保险金。
基本保险金额和保险金额. 投保人为被保险人投保本附加合同项下各类交通工具对应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本公司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投保人为被保险人投保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即本公司根据第 5 条的约定,对该被保险人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保险责任 5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乘坐(见附录 名词释义)或驾驶公务车(见附录 名词释义)或私有车辆(见附录 名词释义)期间、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见附录 名词释义)或旅游车辆(见附录 名词释义)期间因交通意外(见附录 名词释义)发生意外伤害事故(见附录 名词释义),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天内以该事故为直接原因使身体受到伤害,对于被保险人在医院内实际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基本医疗费用(见附录 名词释义),我们将按以下第(1)项或第(2)项约定给付保险金: (见附录 名词释义)接受治疗(包括门诊、急诊和住院(见附录 名词释义 ), 且已经获得社会医疗保险或者公费医疗补偿,本公司在扣除被保险人已获得的 社会医疗保险或者公费医疗补偿后,剩余部分按本附加合同约定的给付比例给 付意外医疗保险金。 给付比例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本公司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
基本保险金额和保险金额. 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和我们约定并载明于保险单上。如果该基本保险金额有所变更,以变更后的金额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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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易对方声明 2 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声明 3

  • 交付条件 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 本次交易概况”之“ 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之“

  • アンモニア ガスのノッキング性 ・炭化水素の露点 ・水分 ・その他の微量成分(油分、微量元素:V、Pb、Cl 等、 ジエン類、オレフィン類、有害成分:ベンゼン、トルエン等) ガスの性状等の測定方法及び監視方法は原則として下表のとおりとします。ただし、原料性状、プラント運転状況等から含有の可能性がない、又は一定範囲にあることが明らかな成分については必ずしも測定することを要しません。 項目 測定方法の例 監視方法 総発熱量 速応答型熱量計 連続監視 ウォッベ指数、燃焼速度 ガスクロマトグラフィー成分分析値 より算定 定期監視 比重 ガスクロマトグラフィー成分分析値 より算定 定期監視 硫化水素 ガス事業法に基づく方法 定期監視 全硫黄 ガス事業法に基づく方法 定期監視 アンモニア ガス事業法に基づく方法 定期監視 付臭剤濃度 付臭剤添加量とガス流量より算定 連続監視 炭化水素、水素、酸素、窒素、 一酸化炭素、二酸化炭素 ガスクロマトグラフィー 定期監視 ガスのノッキング性 ガスクロマトグラフィー成分分析値 より算定 定期監視 炭化水素の露点 ガスクロマトグラフィー成分分析値 より算定 定期監視 水分 露点計 定期監視 圧力 圧力計 連続監視 温度 温度計 連続監視 (注1)測定方法については個別協議により他の方法によることがあります。 (注2)上記項目の測定記録は当社に提出していただきま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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