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份额的认购和持有限额.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每个账户的认购和持有基金份额进行限制,具体限制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基金份额的认购和持有限额. 基金管理人不对募集期间的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进行限制,但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另有规定的除外。
基金份额的认购和持有限额. 基金管理人不对每个账户的认购和持有基金份额进行限制。
基金份额的认购和持有限额. 认购方式 本基金首次发售的,本基金的基金份额认购价格通过向网下投资者询价的方式确定。基金份额认购价格确定后,战略投资者、网下投资者和公众投资者按照对应的认购方式,参与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认购。各类投资者的认购方式、认购时间详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参与战略配售的原始权益人,可以用现金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对价进行认购。
基金份额的认购和持有限额. 认购方式 本基金首次发售的,本基金的基金份额认购价格通过向网下投资者询价的方式确定。
基金份额的认购和持有限额. 投资者初始认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 万元(不含认购费)(《暂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可不受该金额限制),并可多次认购,认购期间追加认购金额应为【10】万元 (不含认购费)的整数倍。
基金份额的认购和持有限额. 基金投资者认购本基金,以人民币货币资金形式交付。基金不接受现金方式认购,在直销机构认购的投资者须将认购资金从在中国境内开立的自有银行账户划款至募集账户,在代销机构认购的投资者按代销机构的规定缴付资金。 投资者在初始销售期间的认购金额不得低于 100 万元人民币,并可多次认购,初始销售 期间追加认购金额应不低于 1 万元人民币。
基金份额的认购和持有限额. 1、 投资者通过场内认购的,必须按照基金份额认购;投资者通过场外认购的,必须按照金额进行认购。
2、 本基金认购采取全额缴款认购的方式。若资金未全额到账则认购无效,基金管理人将认购无效的款项退回。
3、 认购期间单个投资者的累计认购规模没有限制。基金投资者在基金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认购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基金份额的认购和持有限额. 本基金认购采取全额缴款认购的方式。基金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认购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本基金认购费用不超过 1.5%。具体费率水平参见招募说明书或最新的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认购份额计算时采用四舍五入方法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资产。 本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者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商业银行,不得动用。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折算成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基金认购份额依据投资者认购时所缴纳的认购金额及其认购期利息确定,其具体计算方式在招募说明 书中列示。 本基金首次发行的最低认购金额为 1000 元人民币,投资者可以在发行期内 多次认购本基金,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 1000 元人民币。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或数量无上限,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基金份额的认购和持有限额.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每个账户的认购和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或数量进行限制,具体限制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投资者认购原则、认购限额、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认购时间安排、投资者认购应提交的有效身份证件等文件和办理的手续等事项,由基金管理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合同和《业务管理规则》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和《发售公告》中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