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收益分配的依据 样本条款

基金收益分配的依据. 1、基金收益分配,是指将该基金的净收益根据持有该基金份额的数量按比例向该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分配。基金净收益是该基金收益扣除按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收益中提取的有关费用等项目后得出的余额。
基金收益分配的依据. 收益分配应该符合《基金合同》关于收益分配原则的规定。
基金收益分配的依据. 基金收益分配,是指将本基金的净收益根据持有基金单位的数量按比例向基金持有人进行分配。基金净收益是基金收益扣除按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收益中提取的有关费用等项目后得出的余额。若基金上一年度亏损,当年收益应先用于弥补当年亏损,在基金亏损完全弥补后尚有剩余的方能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收益分配应该符合《富国天利增长债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收益分配原则的规定,具体规定如下:
基金收益分配的依据. 1、基金收益分配是指将该基金期末可供分配利润按收益分配方案确定的分配比例和金 额根据持有该基金份额的数量按比例向该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分配。期末可供分配利润指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基金收益分配的依据. 1.本基金同一类别内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基金收益分配的依据. 1、基金可供分配利润指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
基金收益分配的依据. 1、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没有限制,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数额的确定原则为使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基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不须以弥补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有可能使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即收益评价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可能低于面值;
基金收益分配的依据. 1.基金可供分配金额是指在基金合并财务报表净利润基础上通过合理调整计算得出的金额,在可供分配金额计算过程中,应当先将合并财务报表净利润调整为税息折旧及摊销前利润 (EBITDA),并在此基础上综合考虑项目公司持续发展、项目公司偿债能力、经营现金流等因素后确定可供分配金额计算调整项。 本基金应当将不低于合并后年度可供分配金额的 90%以现金形式分配给投资者。本基金的收益分配在符合分配条件的情况下每年不得少于 1 次,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6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基金收益分配的依据. 基金收益分配,是指将本基金的净收益根据持有基金单位的数量比例向基金持有人进行分配。基金净收益是基金收益扣除按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收益中提取的费用后得出的余额。若基金上一年度亏损,当年收益应先用于弥补上年亏损,在基金亏损完全弥补后尚有剩余的,方能进行当年收益分配。基金当年发生亏损,无净收益的,不进行收益分配。 本基金的收益分配,采取现金或红利再投资两种形式。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 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每年至少分配一次,分配比例不低于当年基金净收益的 90%。 投资人可以选择对基金已分配的收益进行自动再投资,即按照权益登记日的基金单位资产净值将投资人的应得收益换算成相应的基金单位,并将基金单位份额记入投资人名下。
基金收益分配的依据. 1、当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超过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达到 1%以上时,可进行收益分配。基金管理人对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和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的计算方法参见《招募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