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基金份额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期末(即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 6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3、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取得现金或将所获红利再投资于本基金,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未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则默认为现金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权益登记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 同一投资人持有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则注册登记机构将以投资者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4、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至日)的时间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 5、 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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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 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基金份额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 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期末(即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 6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按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
3、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取得现金或将所获红利再投资于本基金,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未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则默认为现金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权益登记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 同一投资人持有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则注册登记机构将以投资者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 12 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 60%;
4、 .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 A 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5.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至日)的时间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
5、 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6. 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一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6、 7.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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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托管协议
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基金份额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期末(即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 6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6 次,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该次可分配收益的 30%;
3、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取得现金或将所获红利再投资于本基金,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未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则默认为现金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权益登记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 同一投资人持有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则注册登记机构将以投资者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至日)的时间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分红资金将按红利发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则登记机构将以投资者在各销售机构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5、 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分红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受当次分红,分红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受当次分红;
6、 .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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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基金份额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期末(即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 6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 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3、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取得现金或将所获红利再投资于本基金,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未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则默认为现金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权益登记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 同一投资人持有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则注册登记机构将以投资者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同一投资人持有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如投资人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则注册登记机构将以投资人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4、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至日)的时间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5、 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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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基金份额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期末(即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 6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 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取得现金或将所获红利再投资于本基金,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未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则默认为现金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权益登记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 同一投资人持有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则注册登记机构将以投资者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至日)的时间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 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可能有所不同。同一类别内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 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交易日起,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交易日起,不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
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并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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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由于本基金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每个封闭期内,本基金每份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基金份额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类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不低于 0.03 元且 A 类基金份额净值达到或超过 1.06 元时,本基金至少进行收益分配 1 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 8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期末(即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 6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 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本基金 A 类基金 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同一类别的 基金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
3、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取得现金或将所获红利再投资于本基金,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未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则默认为现金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权益登记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 同一投资人持有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则注册登记机构将以投资者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该类别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至日)的时间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本基金各基金份额类别在费用收取上不同,其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可能 有所不同,但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 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详见届时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公告。 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在中国证监会允许的条件下调整基金收益的分配原则,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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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基金份额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 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类别基金份额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
2、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期末(即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 6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3、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取得现金或将所获红利再投资于本基金,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未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则默认为现金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 A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权益登记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 同一投资人持有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则注册登记机构将以投资者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同一投资人持有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
4、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至日)的时间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别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某一类别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别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5、 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方案详见届时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公告。 在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并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此项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调整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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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基金份额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指将现金红利按除息日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若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若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红利再投资,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2、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期末(即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 6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 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结算机构可将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按分红权益再投资日(具体以届时的基金分红公告为准)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4、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 6 次,每次收益分配最低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 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35、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取得现金或将所获红利再投资于本基金,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未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则默认为现金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权益登记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 同一投资人持有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则注册登记机构将以投资者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净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6、 分红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受当次分红,分红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受当次分红;
7、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至日)的时间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
58、 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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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托管协议
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 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基金份额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期末(即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 6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12 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 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3、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取得现金或将所获红利再投资于本基金,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未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则默认为现金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 .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权益登记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 同一投资人持有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则注册登记机构将以投资者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红利发放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份 额免收申购费。同一投资人持有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则登记机构将以投资者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4、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至日)的时间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
5、 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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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基金份额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期末(即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 6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 A 类、C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取得现金或将所获红利再投资于本基金,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未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则默认为现金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权益登记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 同一投资人持有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则注册登记机构将以投资者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基金收益分配后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 日的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该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至日)的时间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类别在费用收取上不同,其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可能有所不同。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 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调整基金收益的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详见届时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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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基金份额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期末(即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 6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类基金份额的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 次,各基金份额类别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类基金份额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 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3、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取得现金或将所获红利再投资于本基金,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未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则默认为现金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 本基金 A 类和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权益登记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 同一投资人持有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则注册登记机构将以投资者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对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 不选择,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和C 类基金份额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目前本基金H 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方式仅为现金分红;如未来条件允许,本基金H 类基金份额可增 加红利再投资的收益分配方式供 H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该项调整须经基金管理人与基 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后实施,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增加红利再投资的收益分配后,如H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未选择,本基金H 类基金份额默认 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4、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至日)的时间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5、 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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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基金份额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 次。若本基金单位净值连续 5 个工作日不低于 1.10 元,且第 5 个工作日的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大于零时,则本基金将以该日为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进行收益分配,但本基金两次收益分配基准日间的间隔不得低于 30 个工作日,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 利润的 9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期末(即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 6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取得现金或将所获红利再投资于本基金,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未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则默认为现金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权益登记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 同一投资人持有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则注册登记机构将以投资者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至日)的时间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 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基金管理人可对各类别基金份额分别制定收益分配方案,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 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与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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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基金份额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指将现金红利按除息日除权后 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若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若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红利再投资,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2、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期末(即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 6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取得现金或将所获红利再投资于本基金,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未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则默认为现金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权益登记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 同一投资人持有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则注册登记机构将以投资者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结算机构可将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按分红权益再投资日(具体以届时的基金分红公告为准)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4、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至日)的时间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 6 次,每次收益分配最低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 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5、 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净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分红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受当次分红,分红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受当次分红;
7、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至日)的时间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
8、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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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托管协议
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基金份额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期末(即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 6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 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一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3. 当本基金已实现收益超过中国人民银行两年期居民储蓄存款利率(税前)时,本基金管理人应在接下来的 15 个交易日内提出分红方案。若中国人民银行存 款利率发生重大变化而影响基金的正常收益分配,基金管理人将相应调整上述分红参照标准,并在 10 个交易日内公告;
4. 本基金每年分红次数最多不超过 12 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收益的 80%;年度分红 12 次后,如本基金再次达到分红条件,则可分配收益滚存到下一年度实施;若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3、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取得现金或将所获红利再投资于本基金,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未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则默认为现金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权益登记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 同一投资人持有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则注册登记机构将以投资者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4、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至日)的时间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
5、 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6、 .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前一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7.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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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基金份额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期末(即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 6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
3、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取得现金或将所获红利再投资于本基金,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未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则默认为现金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权益登记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 同一投资人持有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则注册登记机构将以投资者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四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收益的 10%;
4、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至日)的时间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 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5.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对 A 类、 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C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7. 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上期亏损后,方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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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1. 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基金份额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期末(即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 6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2.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每季度末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超过 0.01 元时,本基金至少进行收益分配 1 次,本基金每 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 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 50%,每年度末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该年度末可供分配利润的 9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3、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取得现金或将所获红利再投资于本基金,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未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则默认为现金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权益登记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 同一投资人持有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则注册登记机构将以投资者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3.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份额持有 人可对A 类和C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同一投资人持有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则注册登记机构将以投资者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4、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至日)的时间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4.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5、 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5.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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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基金份额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类别基金份额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
2、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期末(即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 6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3、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取得现金或将所获红利再投资于本基金,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未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则默认为现金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权益登记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 同一投资人持有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则注册登记机构将以投资者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A类和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
4、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至日)的时间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别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别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别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5、 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于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每份基金份额(即原份额)红利再投资获得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限,按原份额的持有期限计算,即红利再投资获得的基金份额与原份额“30天持有期限到期日”相同;
7、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此项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调整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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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Investment Fund Custody Agreement
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 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基金份额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 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期末(即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 6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按除权后的单位净值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
3、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取得现金或将所获红利再投资于本基金,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未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则默认为现金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权益登记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 同一投资人持有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则注册登记机构将以投资者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 4 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 20%;
4、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至日)的时间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 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5、 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 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后的单位净值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投资者可对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收益分配方式;若投资 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6、 . 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一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7.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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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B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基金份额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期末(即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 6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季度至少分配一次,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 次,全年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可供分配收益的 50%,
3、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取得现金或将所获红利再投资于本基金,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未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则默认为现金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权益登记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 同一投资人持有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则注册登记机构将以投资者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 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4、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至日)的时间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5、 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基金当年收益应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才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7、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取得现金或将所获红利再投资于本基金,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未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则默认为现金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 A 类和 B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红利发放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同一投资人持有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则注册登记机构将以投资者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8、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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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基金份额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前五年内(含第五年),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6 次,每年不得少于 1 次,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利润的90%;本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6 次,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该类别每份基金份额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 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期末(即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 6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合同生效后五年内(含第五年)的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本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的基金份额,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的 A 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3、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取得现金或将所获红利再投资于本基金,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未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则默认为现金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权益登记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 同一投资人持有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则注册登记机构将以投资者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基金收益分配后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至日)的时间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费用收取上不同,其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可能有所不同。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 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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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基金份额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 C 类和 I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期末(即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 6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3、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取得现金或将所获红利再投资于本基金,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未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则默认为现金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权益登记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 同一投资人持有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则注册登记机构将以投资者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即期末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
4、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至日)的时间不得超过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最多 6 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 10%;
5、 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放式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深圳证券账户下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现金分红的方式,具体权益分配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6、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的时间不超过 15 个工作日;
57、 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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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托管协议
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基金份额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期末(即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 6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4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 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3、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取得现金或将所获红利再投资于本基金,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未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则默认为现金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权益登记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 同一投资人持有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则注册登记机构将以投资者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同一投资人持有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如投资人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则注册登记机构将以投资人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4、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至日)的时间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5、 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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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 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基金份额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期末(即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 6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12 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 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3、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取得现金或将所获红利再投资于本基金,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未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则默认为现金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 .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 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权益登记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 同一投资人持有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则注册登记机构将以投资者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红利发放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同一投资人持有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则登记机构将以投资者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4、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至日)的时间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
5、 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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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基金份额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期末(即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 6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投资人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取得现金或将所获红利再投资于本基金,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未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则默认为现金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权益登记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 同一投资人持有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则注册登记机构将以投资者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 4 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收益的 50%;
4、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至日)的时间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 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5、 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场内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投资人不能选择其他的 分红方式,具体权益分配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深交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6、 . 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7. 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上期亏损后,方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
8.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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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由于本基金 A . 由于本基金A 类和 B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基金份额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基金份额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期末(即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 6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结算机构可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取得现金或将所获红利再投资于本基金,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未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则默认为现金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权益登记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 同一投资人持有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则注册登记机构将以投资者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 12 次,基金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年度可分配收益的 90%;
4、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至日)的时间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 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5、 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6.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 类、B 类以及C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除息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持有 A/B 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选择红利再投资,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前端申购费或后端申购费。同一投资人持有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如投资人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则登记结算机构将以其处理的最后一次分红方式为准;
6、 7. 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8. 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上期亏损后,方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
9.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初始面值;
10.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至少分配两次;
11.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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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基金份额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期末(即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 6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3、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取得现金或将所获红利再投资于本基金,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未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则默认为现金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权益登记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 同一投资人持有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则注册登记机构将以投资者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即期末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
4、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至日)的时间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在符合相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类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每年最多 6 次,各基金份额类别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类基金份额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 10%;
5、 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本基金 A 类与 C 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分红或将现金分红按除权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对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 A 类与 C 类基金份额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目前本基金 H 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方式仅为现金分红;如未来条件允许,本基金 H 类基金份额可增加红利再投资的收益分配方式供 H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该项调整须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后实施,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增加红利再投资的收益分配后,如 H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未选择,本基金 H 类基金份额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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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基金份额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本基金同一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期末(即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 6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投资人所持有的、实施收益分配的基金份额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
3、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取得现金或将所获红利再投资于本基金,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未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则默认为现金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权益登记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 同一投资人持有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则注册登记机构将以投资者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 12 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 25%,期末可供分配利润是指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
4、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至日)的时间不得超过 . 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5.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期末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
56.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对 A 类、 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B 类、C 类和 E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红利发放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持有 A 类和 B 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选择红利再投资,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前端申购费或后端申购费。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同一基金类别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则注册登记机构将以其处理的最后一次分红方式为准;
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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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 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基金份额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期末(即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 6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12 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 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3、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取得现金或将所获红利再投资于本基金,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未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则默认为现金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 .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权益登记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 同一投资人持有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则注册登记机构将以投资者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红利发放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同一投资人持有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则登记机构将以投资者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4、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至日)的时间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5、 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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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 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基金份额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B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期末(即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 6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按除权后的单位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取得现金或将所获红利再投资于本基金,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未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则默认为现金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权益登记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 同一投资人持有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则注册登记机构将以投资者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六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 60%;
4、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至日)的时间不得超过 . 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5.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 A 类、B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后的单位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6.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
5、 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7. 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一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6、 8.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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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基金份额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期末(即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 6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 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对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 A 类和 C 类基金 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同一投资人持有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 一种分红方式,如投资人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则基金份额登记 机构将以投资人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取得现金或将所获红利再投资于本基金,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未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则默认为现金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权益登记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 同一投资人持有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则注册登记机构将以投资者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基金收益分配后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该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至日)的时间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本基金各基金份额类别在费用收取上不同,其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可能有所不同。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 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调整基金收益的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在法 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 序后酌情调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此项调整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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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基金份额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期末(即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 6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同一投资人在同一销售机构持有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
3、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取得现金或将所获红利再投资于本基金,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未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则默认为现金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权益登记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 同一投资人持有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则注册登记机构将以投资者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别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至日)的时间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在收益分配数额方面可能有所不同,基金管理人可对各基金份额类别分别制定收益分配方案,本基金同一基金份额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 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在中国证监会允许的条件下调整基金收益的分配原则,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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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 由于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B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基金份额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期末(即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 6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6 次,每次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 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3、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取得现金或将所获红利再投资于本基金,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未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则默认为现金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权益登记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 同一投资人持有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则注册登记机构将以投资者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4、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至日)的时间不得超过 .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
5、 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4.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取得现金或将所获红利再投资于本基金,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未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则默认为现金 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 A 类和 B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分红实施日(具体以届时的基金分红公告为准)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同一投资人持有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则注册登记机构将以投资者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5.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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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基金份额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5 年内的收益分配原则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5 年内,不进行收益分配;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期末(即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 6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的收益分配原则
(1) 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取得现金或将所获红利再投资于本基金,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未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则默认为现金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权益登记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 同一投资人持有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则注册登记机构将以投资者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2)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 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 10%;
(3)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 场外转入或申购的基金份额,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的不同交易账户可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在某一销售机构交易账户不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则按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处理;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场内转入、申购和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不能选择其他的分红方式,具体收益分配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4、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至日)的时间不得超过 ) 分红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受当次分红,分红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受当次分红;
(5)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期末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
5、 (6) 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7)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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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托管协议
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 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基金份额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 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期末(即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 6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按除权后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
3、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取得现金或将所获红利再投资于本基金,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未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则默认为现金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权益登记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 同一投资人持有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则注册登记机构将以投资者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 4 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 40%;
4. 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5.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对 A 类、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至日)的时间不得超过 C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后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6.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
5、 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7. 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一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 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6、 8.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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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基金份额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类基金份额的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 次,各基金份额类别全年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类基金份额年度可供分配收益的 5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期末(即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 6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对应类别的基 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默认的收益分配 方式是现金分红;目前本基金 H 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方式仅为现金分红;如未来条件允许,本基金 H 类基金份额可增加红利再投资的收益分配方式供 H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该项调 整须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后实施,无需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增加红利再投资的收益分配后,如 H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未选择,本基 金 H 类基金份额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取得现金或将所获红利再投资于本基金,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未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则默认为现金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权益登记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 同一投资人持有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则注册登记机构将以投资者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4、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至日)的时间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基金当年收益应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才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5、 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H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 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7、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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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基金份额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期末(即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 6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3、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取得现金或将所获红利再投资于本基金,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未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则默认为现金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权益登记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 同一投资人持有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则注册登记机构将以投资者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基金当年收益先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方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4、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至日)的时间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5、 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 4 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收益的 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6、 . 基金收益分配币种与其对应份额的认购/申购币种相同;
7.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权益再投资日(具体以届时的分红公告为准)的基金份额净值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美元申购份额的红利再投资按所对应的美元折算净值为基准计算;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8. 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和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和其他手续费用时,登记结算机构可将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按分红权益再投资日(具体以届时的分红公告为准)的基金份额净值(或美元折算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9.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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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托管协议
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基金份额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类基金份额的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 次,各基金份额类别全年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类基金份额年度可供分配收益的 5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期末(即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 6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对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目前本基金 H 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方式仅为现金分红;如未来条件允许,本基金 H 类基金份额可增加红利再投资的收益分配方式供 H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该项调整须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后实施,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增加红利再投资的收益分配后,如 H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未选择,本基金 H 类基金份额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取得现金或将所获红利再投资于本基金,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未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则默认为现金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权益登记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 同一投资人持有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则注册登记机构将以投资者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4、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至日)的时间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基金当年收益应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才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5、 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H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 C 类基金份额收取 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7、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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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 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基金份额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的同一类别内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期末(即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 6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 6 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 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3、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取得现金或将所获红利再投资于本基金,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未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则默认为现金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权益登记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 同一投资人持有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则注册登记机构将以投资者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分红资金将按红利发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则登记机构将以投资者在各销售机构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4、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至日)的时间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5、 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分红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受当次分红,分红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受当次分红;
6、 .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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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基金份额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指将现金红利按除息日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若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若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红利再投资,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2、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期末(即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 6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取得现金或将所获红利再投资于本基金,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未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则默认为现金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权益登记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 同一投资人持有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则注册登记机构将以投资者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结算机构可将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按分红权益再投资日(具体以届时的基金分红公告为准)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4、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至日)的时间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 12 次,每次收益分配最低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 20%(期末可供分配利润指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5、 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净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分红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受当次分红,分红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受当次分红;
7、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期末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至日)的时间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
8、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 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B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基金份额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期末(即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 6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6 次,每次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 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3、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取得现金或将所获红利再投资于本基金,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未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则默认为现金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权益登记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 同一投资人持有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则注册登记机构将以投资者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4、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至日)的时间不得超过 .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
5、 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4.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取得现金或将所获红利再投资于本基金,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未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则默认为现金 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 A 类和 B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分红实施日(具体以届时的基金分红公告为准)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同一投资人持有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则注册登记机构将以投资者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5.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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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基金份额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对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2、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期末(即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 6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本基金各基金份额类别在费用收取上不同,其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可能有所不同。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取得现金或将所获红利再投资于本基金,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未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则默认为现金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权益登记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 同一投资人持有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则注册登记机构将以投资者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在符合以下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届时的公告为准:
(1) 本基金于每年 11 月最后一个交易日对基金相对业绩比较基准的超额收益率以及基金的可供分配利润进行评价,评价日核定的基金累计报酬率超过业绩比较基准同期累计报酬率达到 0.5%以上或者每 10 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金额高于 0.05 元(含)时,基金管理人可进行收益分配;
(2) 当基金收益分配根据基金相对业绩比较基准的超额收益率决定时,本基金以使收益分配后基金累计报酬率尽可能贴近业绩比较基准同期累计报酬率为原则,在此情形下的收益分配无需以弥补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有可能低于面值;当基金收益分配根据基金可供分配利润金额决定时,本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至日)的时间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在符合上述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进行 1 次收益分配;若《基金合同》 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5、 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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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由于本基金 A . 由于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基金份额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
2、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期末(即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 6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该类别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其持有的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收益分配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同一类别基 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权益登记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 同一投资人持有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如投资人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则基金登记机构将以投资人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取得现金或将所获红利再投资于本基金,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未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则默认为现金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权益登记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 同一投资人持有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则注册登记机构将以投资者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某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至日)的时间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 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 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详见届时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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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Fund Custody Agreement
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基金份额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类基金份额的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 次,各基金份额类别全年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类基金份额年度可供分配收益的 9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期末(即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 6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 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对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和C 类基金份额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目前本基金H 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方式仅为现金分红;如未来条件允许,本基金 H 类基金份额可增加红利再投资的收益分配方式供 H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该项调整须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后实施,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增加红利再投资的收益分配后,如 H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未选择,本基金 H 类基金份额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取得现金或将所获红利再投资于本基金,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未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则默认为现金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权益登记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 同一投资人持有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则注册登记机构将以投资者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4、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至日)的时间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基金当年收益应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才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5、 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由于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和H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 类基金份额收取 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7、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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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 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基金份额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B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 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基金份额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期末(即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 6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6 次,每次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 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3、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取得现金或将所获红利再投资于本基金,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未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则默认为现金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权益登记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 同一投资人持有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则注册登记机构将以投资者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4、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至日)的时间不得超过 .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
5、 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4.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取得现金或将所获红利再投资于本基金,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未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则默认为现金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 A 类和 B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分红实施日(具体以届时的基金分红公告为准)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同一投资人持有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则注册登记机构将以投资者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6、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5.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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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基金份额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期末(即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 6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取得现金或将所获红利再投资于本基金,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未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则默认为现金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权益登记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 同一投资人持有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则注册登记机构将以投资者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 4 次,每次
4. 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4、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至日)的时间不得超过 5. 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的基金份额,其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红利再投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红利再投资方式免收再投资的费用;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6. 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人不能选择其他的分红方式,具体收益分配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7.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
5、 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8. 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一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
6、 9.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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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托管协议
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基金份额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期末(即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 6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在保本周期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于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则前述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可由相应销售机构(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代 为支付;本基金转型为“华安稳健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后,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3、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取得现金或将所获红利再投资于本基金,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未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则默认为现金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权益登记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 同一投资人持有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则注册登记机构将以投资者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 12 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 20%;
4、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至日)的时间不得超过 . 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5.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
(1) 保本周期内:仅采取现金分红一种收益分配方式;
(2) 转型为“华安稳健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后: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6.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
5、 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7.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6、 8.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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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 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基金份额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 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期末(即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 6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按除权后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
3、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取得现金或将所获红利再投资于本基金,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未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则默认为现金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权益登记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 同一投资人持有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则注册登记机构将以投资者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 4 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 40%;
4. 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5.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对 A 类、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至日)的时间不得超过 C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后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6.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
5、 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7. 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一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
6、 8.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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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托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