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查文件目录 37 样本条款

备查文件目录 37. 查阅地点 37 收购人声明 38 收购人财务顾问声明 39 收购人律师声明 40 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41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另有说明外,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收购人、天瑞仪器、上市公司 指 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公众公司、被收购方、目标公司、 标的资产、磐合科仪 指 上海磐合科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收购、本次交易 指 天瑞仪器以现金购买交易对手持有的磐合科仪 55.42% 的股份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上海磐合科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购买资产协议》、协议 指 《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交易对方 指 赵学伟等 35 名磐合科仪的股东 道果投资 指 上海道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万丰友方 指 上海万丰友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行愿投资 指 上海行愿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小乘 指 深圳小乘登陆新三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东海证券 指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证券 指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 指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西部证券 指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顾问、东方花旗 指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天职国际、会计师 指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收购人法律顾问、广发律师 指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监督管理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 (试行)》 《收购管理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第 5 号准则》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和要约收购报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合计数字与各单项加总不符均由四舍五入所致。
备查文件目录 37. 查阅地点 37 除非另有说明,本报告书中相关词语具有以下特定含义:
备查文件目录 37. 查阅地点 37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收购人、本人 指 余平、谭瑾 公众公司、天兆猪业、 被收购公司 指 四川天兆猪业股份有限公司 天生物业 指 重庆天生物业(集团)有限公司 天兆食品 指 重庆市天兆食品有限公司 天攀科技 指 重庆天攀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财务顾问、西南证券 指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指 北京市京师(重庆)律师事务所

Related to 备查文件目录 37

  • 状回復 借受人は、第6条に定める貸付期間が満了し、又は第17条から第19条の規定により本契約を解除して貸付物件を貸付人へ返還する場合には、貸付期間の満了日又は契約解除日までに、借受人の負担と責任にて貸付物件を原状に回復して返還しなければならない。ただし、貸付人と借受人の協議により、原状回復の程度を定めることができる。

  • 基金托管协议正本一式 3 份 除上报有关监管机构一份外,基金管理 人和基金托管人分别持有 1 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 宣告死亡处理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下落不明,并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本公司依据人民法院的宣告死亡判决及宣告死亡日,按本合同规定给付保险金。 如日后被保险人重新出现或确知其没有死亡,保险金领取人应将已领取的保险金于被保险人重新出现或确知其没有死亡之日起三十日内退还本公司,本合同的效力由您和本公司依法协商处理。

  • 問合せ先 青森県青森市長島一丁目1番1号 青森県出納局会計管理課物品調達グループ担 当 主事 飯田 直樹 電 話 017-734-9098ファックス 017-734-8019 (別紙)入札書参考書式 令和 年 月 日 青 森 県 知 事 殿 所在地又は住所商 号 又 は 名 称 代 表 者 職 氏 名 ㊞ (委任代理人 ㊞)

  • 一般規定 委外廠商應依據 ISO27001 之最新版條文進行作業,以符合本公司資訊安全要求。

  • 业务模式 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按照业务模式分为直接融资租赁与售后回租两种形式的融资服务,业务占比以售后回租为主。

  • 基金有关文件和档案的保存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按各自职责完整保存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基金账册、交易记录和重要合同等,保存期限不少于 15 年,对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但司法强制检查情形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除外。其中,基金管理人应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基金托管人应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基金管理人签署重大合同文本后,应及时将合同文本正本送达基金托管人处。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将与本基金账务处理、资金划拨等有关的合同、协议传真给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变更后,未变更的一方有义务协助接任人接受基金的有关文件。

  • 一般條款 1、 客戶(即委託人兼受益人)以信託資金委託 貴行(即受託人),由 貴行就該信託資金為客戶之利益,及依客戶具體特定之運用指示,運用投資於國內外基金、上市或上櫃股票、公司債、公債、國庫券、金融債券、定期存單等符合法令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有價證券,或其他投資標的。 2、 除契約另有約定外, 貴行對信託財產不具運用決定權。自本約定書生效日起,客戶與 貴行間之各筆特定金錢信託資金,除法令或其他契約另有約定外,悉以本約定書條款為各該信託契約之內容(以下稱信託契約)。 3、 本信託約定條款未特別約定者,則適用本總約定書之一般約定事項暨投資申購申請等各項交易相關文件之約定內容。

  • 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 200 人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 10 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 前,任何人不得动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