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use of 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Clause in Contracts

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即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后 6 个月内未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上市公司重新召开董事会(即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因标的公司财务数据及评估数据已经超过有效期,中交科技资产评估结果备案工作尚未完成等因素影响,导致上市公司未能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后 6个月内发出股东大会通知,为继续推进项目顺利进行的,上市公司重新召开董事会审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并以该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作为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 13.93 元/股。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上市公司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及 120 个交易日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情况如下: 交易均价类型 交易均价(元/股) 交易均价的 90%(元/股)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15.47 13.93 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易日 16.54 14.89 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 15.96 14.37 注: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股票交易均价=股票交易总额/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最终确定为 13.93 元/股,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根据中国证监会、上交所 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发行价格的具体调整方法如下: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 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每股配股数为 K,配股价为 A,每股派息为 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则: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配股:P1=(P0+AK)/(1+K) 假设以上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 上市公司拟向交通通信集团发行股份数量的计算公式为:发行数量=(交通通信集团接受盛洋科技以发行新股方式转让所持中交科技股权的交易价格)÷发行价格。 依据上述公式计算的发行数量精确至股,发行股份数不足 1 股的,则对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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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募集配套资金 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 募集配套资金 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

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即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后 6 个月内未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上市公司重新召开董事会(即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因标的公司财务数据及评估数据已经超过有效期,中交科技资产评估结果备案工作尚未完成等因素影响,导致上市公司未能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后 6个月内发出股东大会通知,为继续推进项目顺利进行的,上市公司重新召开董事会审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并以该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作为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 13.93 元/股。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上市公司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及 120 个交易日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情况如下: 交易均价类型 交易均价(元/股) 交易均价的 90%(元/股)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15.47 13.93 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易日 16.54 14.89 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 15.96 14.37 注: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股票交易均价=股票交易总额/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最终确定为 13.93 元/股,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根据中国证监会、上交所 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发行价格的具体调整方法如下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根据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发行价格的具体调整方法如下: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 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每股配股数为 K,配股价为 A,每股派息为 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则: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配股:P1=(P0+AK)/(1+K) 假设以上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 上市公司拟向交通通信集团发行股份数量的计算公式为:发行数量=(交通通信集团接受盛洋科技以发行新股方式转让所持中交科技股权的交易价格)÷发行价格。 依据上述公式计算的发行数量精确至股,发行股份数不足 1 股的,则对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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