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投资管理. 公司已制定包括《对外投资决策管理办法》、《项目审批管理办法》、《项目后评估作业指引》、《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在内的投资管理制度,对项目立项审批和项目后评估等工作进行规范。
对外投资管理. 第八条 投资业务的职务分离
对外投资管理. 第十九条 按照投资的类型,对外投资包括以合资、合作、联营、收购、兼并、重组等方式进行的直接投资和以购买股票、债券及其他有价证券方式进行的间接投资两种形式。
对外投资管理. 公司建立并有效执行了《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明确对外投资决策程序,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实行重大投资决策的责任制度。对外投资项目的立项、评估、决策、实施、管理、收益、投资处置等环节的管理较强。公司没有严重偏离投资政策和程序的行为。公司在对外投资管理方面没有重大缺陷。
对外投资管理. 发行人制定了《镇江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公司对外投资必须集体决策,程序为:一般小型对外投资必须经董事会讨论通过,报市国资委备案;公司重大项目投资必须报市国资委审批。在对外投资项目进行决策之前,必须进行可行性研究,形成可行性研究报告提交董事会,需市国资委审批的项目,需报市国资委,作为进行对外投资的决策参考。
对外投资管理. 为了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风险,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发行人制定了对外投资的内部控制制度,规定了对外投资的原则、类型、审批权限、决策程序、实施与管理、转让与回收和对外投资的内部控制。 发行人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投资决策机构;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或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事项。 本制度明确了公司对外投资原则,同时,公司建立了对外投资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对外投资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对外投资管理. 第四十四条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按公司相关制度执行。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以下的对外投资,由公司投资管理部门立项、论证、提交
对外投资管理. 第五十二条 对外投资是公司以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或以购买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
对外投资管理. 对外投资管理方面,为规范投资行为,规范年度投资计划管理,防控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国资委关于改进投资管理促进省管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山东国惠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和《山东国惠投资有限公司年度投资计划操作指引》。上述办法和指引适用于发行人本部及权属企业的投资行为、投资计划管理工作,包括投资计划的编制、论证、决策、执行、监督等。 发行人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在日常经营、人员、资产、财务、机构等方面拥有充分的独立性。
对外投资管理. 根据《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投资额在 1,000 万元以下(不含 1,000 万元)的投资项目由公司董事长决定;投资额在 1,000 万元以上,5,000 万元以下(不含 5,000 万元)的投资项目应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投资额在 5,000 万元以上的投资项目,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应当提交公司股东审议,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投资项目经董事会或股东审议通过后,由总经理负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