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保证金退付方式、时间及条件. (1)中标人交货并验收合格,免费保修期满无争议后7个工作日内,由中标人向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办理退还手续(不计利息)。免费保修期3年满后,中标人承诺的免费保修期未到期的,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质保义务,否则按违约处理。 (2)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存在违约情形的,履约保证金或保函原件不予退还。保函形式的采购人按相关规定由出具保函的银行、保险机构承担供应商违约赔付责任,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3)在履约保证金退还日期前,若中标人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有变动的,请以书面形式通知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中标人自负。 5.
履约保证金退付方式、时间及条件. 履约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由乙方向履约保证金收取单 位提供审签完成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验收书》及《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退 付意见书》,保证金收取单位在收到合格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不计利息)。
履约保证金退付方式、时间及条件. 自项目验收合格后,成交人按要求办理退还履约保证金手续。采购人收到退还申请后,将在10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履约保证金退付方式、时间及条件. 由成交供应商向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提供《广西壮族自 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验收书》(详见桂财采〔2015〕22 号),保证金收取单位在收到合格材料后 5 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不计利息)。 履约保证金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脑科医院 纳税人识别号:12450000498596103N 开户银行:农行柳州市城中支行柳石分理处银行账号:20111701040001132 转帐时注明:××××项目,采购编号××××履约保证金备注: 1.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企业发展的通知 》(桂财采〔2022〕30 号)规定。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