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议股东保护机制 样本条款

异议股东保护机制. (1) 大连港异议股东退出保护机制 大连港异议股东指在参加大连港为表决本次合并而召开的股东大会和相应的类别股东会上就关于本次合并方案的相关议案及逐项表决的各项子议案和就关于本次合并双方签订合并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相关议案表决时均投出有效反对票,并且一直持续持有代表该反对权利的股份直至大连港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实施日,同时在规定时间里履行相关申报程序的大连港的股东。 为保护大连港股东利益,减少本次合并后大连港股价波动对投资者的影响,根据《公司法》及《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合并交易中 将赋予大连港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本次合并将由大连港集团及布罗德福国际 分别担任大连港 A 股异议股东及大连港 H 股异议股东的收购请求权提供方。在 此情况下,该等大连港异议股东不得再向任何同意本次合并的大连港的股东主 张收购请求权。 大连港 A 股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价格为大连港 A 股股票停牌前 A 股 20 个交易日(即定价基准日前 A 股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即 1.71 元/股。若大连港 A 股自定价基准日至收购请求权实施日(包括首尾两日)发生派送现金股利、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 A 股收购请求权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大连港 H 股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价格为大连港 A 股股票停牌前 H 股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即 0.67 港元/股。若大连港 H 股自定价基准日至收购请求权实施日(包括首尾两日)发生派送现金股利、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 H 股收购请求权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2020 年 6 月 29 日,大连港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9 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决定以大连港现有总股本 12,894,535,99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21 元(含税,按照截至 2020 年 6 月 29 日前 5 个工 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港币平均汇率,即 1 港元兑人民币 0.9133元,折合 H 股每股派发现金股利 0.02299 港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大连港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大连港 A 股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价格及 H 股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价格相应调整,调整后的大连港 A 股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价格为 1.69 元/股,调整后的 H 股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价格为 0.65港元/股。 行使收购请求权的大连港异议股东,可就其有效申报的每一股大连港股票,在收购请求权实施日,获得由收购请求权提供方按照收购请求权价格支付的现 金对价,同时将相对应的股份过户到收购请求权提供方名下。收购请求权提供 方应当于收购请求权实施日受让大连港异议股东行使收购请求权的全部大连港 股份,并相应支付现金对价。
异议股东保护机制. 6.1 为充分保护甲方异议股东的利益,在本次吸收合并过程中甲方和/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将向甲方的异议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 6.1.1 在本次吸收合并方案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甲方将确定实施 本次现金选择权的股权登记日。甲方将向在甲方股东大会表决本次吸收合并方案的相关议案和关于合并双方签订合并协议的相关议案表决时均投出有效反对票,并且持续持有代表该反对权利的股票直至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的异议股东派发现金选择权。 6.1.2 取得现金选择权的异议股东在现金选择权申报期内可以进行申报行权。异议股东在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之后发生股票卖出行为(包括被司法强制扣划等)的,享有现金选择权的股份数量相应减少;异议股东发生股票买入行为的,享有现金选择权的股份数量不增加。 6.1.3 获得现金选择权的异议股东在现金选择权申报期内有权以现金选择权价格就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份申报现金选择权。对于甲方异议股东持有的已经设定了质押、其他第三方权利、被司法冻结或法律法规限制转让的其他情形的股份,未经合法程序取得质权人、第三方或有权机关相关的书面同意或批准, 不得行使现金选择权。 6.1.4 现金选择权价格按照本协议第 2.1.2 条所述的定价基准日( 甲方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90%计算即每股价格为人民币 5.42 元,如在定价基准日至现金选择权实施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事项, 则现金选择权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6.1.5 在本协议生效后, 甲方和/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应当于现金选择权实施日受让成功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异议股东所持有的甲方股份,并按照现金选择权价格向异议股东支付相应的现金对价。 6.1.6 因行使现金选择权而产生的相关税费,由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现金选择权提供方等主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规定承担,如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对此没有明确规定, 则各方将参照市场惯例协商解决。 6.1.7 若本次交易最终不能实施,异议股东不能行使该等现金选择权,异议股东不得就此向合并双方主张任何赔偿或补偿。 6.1.8 甲方将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另行公告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方案的实施细则(包括但不限于申报方式、申报期等)。 6.2 丙方作为乙方之股东,已同意放弃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请求乙方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的权利。因此,乙方不涉及向异议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申报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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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この契約書の規定により、受注者が増加費用を必要とした場合又は損害を受けた場合に発注者が負担する必要な費用の額については、発注者と受注者とが協議して定める 賃金又は物価の変動に基づく請負代金額の変更)

  • 交易对手方介绍 1、 名称: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法定代表人:曲宁 3、 注册资本:46,682.2836 万人民币 4、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 00 号院 0 号楼一层 000 室 5、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出租商业用房;机械设备、电子产品租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经营电信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 类似交易情况:最近三年公司未与首都在线发生类似交易情况; 7、 关联关系:首都在线与公司、燧弘绿色、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8、 履约能力分析:首都在线是一家覆盖全球的互联网数据中心服务提供商,能够提供全球云网一体化解决方案,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 招标范围 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中所列项目下的货物及相关服务。( 详细技术规范及报价要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 协议签署情况 哈尔滨市元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甲方,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与北京易点淘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乙方,以下简称“易点租”)于 2016 年 10 月 30 日签署了《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诚信的原则,就个人小额消费信贷合作事项,经友好协商,签订合作协议。

  • 指令程序 指本协议规定以及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双方不时以书面方式修改的基金管理人被授权人就托管资产向基金托管人发送指令的程序和方式;

  • 合作方式 根据项目不同特点,双方可商议采用业务合作或合资合作等方式,相关的业务运营收益分成或合资股比设置等具体事宜,由双方磋商后 签订经营合同或合资经营协议详细约定。

  • 报价方式 9.1 所有投标价格为含税到用户人民币价(含货物应交纳的一切税费和伴随服务费)并进行分项报价;质保期后的维保费单独报价(不包括在投标价中),选购件单独分项报价(不包括在投标价中)。

  • 募集期限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具体发售时间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 対価の支払 甲は、業務完了後、乙から適法な支払請求書を受理した日から30日(以下「約定期間」という。)以内に対価を支払わなければならない。

  • 入札説明書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