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管专户 样本条款
托管专户. 户名:兴证资管鑫众海尔智家 7 号员工持股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账号: 开户银行:
托管专户. 户 名: 兴业银行基金托管专户账 号:051010100100000144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总行
托管专户. 托管人负责按照相关规定为本计划开立托管专户,保管委托资产的银行存款,账户名称以实际开立为准。托管专户由托管人负责管理,委托资产托管期间的一 切货币收支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支付费用、资产划拨、追加资产和提取资 产等,均需通过该账户进行。托管专户内的银行存款利息按约定的存款利率计算。
托管专户. 托管人负责按照相关规定为本计划开立托管专户,保管委托资产的银行存款,账户名称应为“广发证券资管-广发原驰福斯特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预留 印鉴为托管人印鉴。托管专户由托管人负责管理,委托资产托管期间的一切货币 收支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支付费用、资产划拨、追加资产和提取资产等,均需通过该账户进行。托管专户内的银行存款利息按约定的存款利率计算。委托 人和管理人应当在开户过程中给予必要的配合,并提供所需资料。委托人和管理 人保证所提供的账户开户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且在相关资料变更后及时将变 更的资料提供给托管人。
托管专户. (1) 托管专户是指管理人、托管人为履行本合同在兴业银行上海分行为集合计划单独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托管专户的名称应当包含“太平洋证券睿富 5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具体名称以实际开立为准。集合计划的一切货币收支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支付退出金额、支付计划收益、收取参与款,均需通过该托管专户进行。 托管期间,账户预留印鉴为专用印章1 枚以及托管人监管印章3 枚。专用印章和托管人的监管印章均由托管人自行保管。
(2) 托管专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集合计划业务的需要。托管人和管理人不得假借集合计划的名义开立其他任何银行账户;亦不得使用集合计划的任何银行账户进行集合计划业务以外的活动。
(3) 托管专户的管理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托管专户. 指以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的名义开立,用于保管委托资产的银 行存款账户。
托管专户. 户 名:财富证券皇庭资本云投生态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账 号:77010153830000605 开户银行:浦发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大额支付行号:310110000013 户 名: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账 号:43001760661050002470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长沙车站北路支行 户名:证券公司客户资金托管业务收入账号:77010142110000072 开户行:浦发银行天津分行 大额支付行号:310110000013 注意:账户如有变更,请及时通知相关各方。
托管专户. 托管人负责以本产品的名义开立托管专户,上挂管理人托管主账户,保管委托资产的银行存款。如管理人提出要求,托管人可提供上门递送开户资料的服务,由托管经办单位人员将空白开户申请表格、印鉴卡等相关资料送交管理人,经管理人填写并加盖印鉴后,经办单位人员核实并带回办理开户。如管理人在托管行首次开户,则应由经办单位双人上门办理。 托管专户由托管人负责管理,委托资产托管期间的一切货币收支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支付费用、资产划拨、追加资产和提取资产等,均需通过该账户进行。托管专户内的银行存款利息按同业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托管专户. 托管专户户名: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银河星汇全信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账号:409410100100680828 开户行:行号:
托管专户. 是指资产管理人、资产托管人为履行本合同,由托管人在其营业机构为本资产管理计划单独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托管账户的名称为“中银国际期货有限责任公司(鼎锋成长 28 期)”,具体名称以实际开立为准。本计划的一切货币收支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支付退出金额、支付计划收益、收取参与款,均需通过该托管专户进行。该账户不得提现,资金划拨以转账方式进行。 管理人应将完整用印的托管开户资料交于托管人,托管人审核无误后,自收到完整用印的托管账户开户资料起 3 个工作日内予以完成账户开立。 账户预留印鉴由托管人保管和使用。预留印鉴为期货公司财务专用章+法人章和托管业务部门被授权人名章。期货交易账户的持有人名称应当符合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