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管确认 样本条款

托管确认. 理财产品成立当日管理人应向托管人出具理财产品说明书及托管人要求的其他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协议以及双方另行约定的其他文件资料)的样本或复印件,加盖管理人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专用章后,传真至托管人 023-67126801/023-67127863。 管理人于产品成立前变更理财产品相关要素的,视为新理财产品,应重新向托管人提交。管理人进行上述变更但未重新提交的,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管理人承担。 在理财产品存续期间,管理人对理财产品进行变更影响到托管人托管职责履行的,应征得托管人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予以约定。管理人变更理财产品未重新提交托管人而影响托管人托管职责履行的,由此造成理财产品损失的,所有的责任由管理人自行承担。 托管人对理财产品财产的托管并非对该理财产品本金或收益的保证或承诺,托管人不承担托管理财产品的投资风险。本协议的签订,并不表明托管人对理财产品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理财产品没有风险。托管人对理财产品的合法合规性不承担任何责任。
托管确认. 理财产品发行前三个工作日,管理人应向托管人出具理财产品说明书及托管人要求的其他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协议以及双方另行约定的其他文件资料)的样本或复印件,加盖管理人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专用章后,传真至托管人 0755-88891801,由托管人确认是否受理托管,经托管人确认托管的,托管人向管理人出具托管确认书(格式见附件2)。 管理人于托管人同意受理托管后、产品成立前变更理财产品相关要素的,视为新理财产品,应重新交由托管人进行托管确认,管理人进行上述变更但未执行托管确认的,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管理人承担。 在理财产品存续期间,管理人对理财产品进行变更影响到托管人托管职责履行的,应征得托管人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予以约定。管理人未经托管人同意变更理财产品影响托管人托管职责履行的,由此造成理财产品损失的,所有的责任由管理人自行承担。托管人受托托管理财产品后,双方就该理财产品托管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受本协议的约束。托管人不负责对未经托管人审核同意托管的管理人理财产品的托管。 托管人对理财产品财产的托管并非对该理财产品本金或收益的保证或承诺,托管人不承担托管理财产品的投资风险。本协议的签订,并不表明托管人对理财 产品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理财产品没有风险。托管人对理财产品的合法合规性不承担任何责任。
托管确认. 每只理财产品成立当日,管理人应向托管人提交理财产品说明书、理财产品成立确认书(格式见附件1-2)及托管人要求的其他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协议以及双方另行约定的其他文件资料)的样本或复印件,加盖管理人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专用章后,邮件(传真/邮件)发送至托管人,由托管人确认是否受理托管,经托管人确认托管的,托管人应在收到管理人上述材料当日以邮件(传真/邮件)形式向管理人出具托管确认书(格式见附件1-2)和理财产品成立确认书(回执)(格式附件1-3),该传真件/邮件与正本文件具有相同效力。托管人应于产品成立日后五个工作日内将理财产品托管确认书原件和理财产品成立确认书(回执)原件以邮寄形式送达管理人,传真件/邮件与原件不一致时,以传真件/邮件为准。
托管确认. 理财产品发行前三个工作日,管理人应向托管人提交理财产品说明书及托管人要求的其他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协议以及双方另行约定的其他文件资料)的样本或复印件,加盖管理人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专用章后,传真至托管人(传真号码 :_020-28019340 ),由托管人确认是否受理托管,经托管人确认托管的,托管人向管理人出具托管确认书(格式见附件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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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解散和清算 第一百七十八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 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2、项目采购清单(包含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

  • 未满期净保费 未满期净保费=保险费×[1-(保险单已经过天数/保险期间天数)] ×

  •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 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 采购文件 1.采购文件由竞标人须知前附表;竞标人须知;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商务条款;竞标文件格式等五部分组成。

  • 投标文件构成 15.1 投标文件由商务响应文件(包括相关证明文件)和技术响应文件二部分构成。

  • 基金份额类别 指根据申购费用、赎回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 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各基金份额类别代码不同,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或有不同。

  • 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成立,并在下列各项批准已适当取得后生效:

  • 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会方式、通讯开会方式或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允许的其他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