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响应情况 样本条款

技术响应情况. 30 对用户需求书中带“▲”技术要求条款的技术指标 进行响应,若全部响应为满足或优于的得 30 分,不满足 或者不响应的每一个扣 1 分,扣完为止,本项最低得 0分。 注:用户需求书中带“▲”技术要求条款,必须提供证明文件,否则视为不响应。用户需求书中未要求证明文件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彩页复印件或制造商的公开网址链接及参数截图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所作的技术参数说明复印件或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必须按货物实际 参数进行响应,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资 格。) 2 项目实施计划方案 10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不限于供货 计划、安装调试和验收方案等)进行评审: 方案科学完整合理,针对性强,可行性强,可操作性强,得 10 分; 方案合理完整,针对性一般,可行性一般,可操作性一般,得 5 分; 方案基本完整,针对性差,可行性差,可操作性差,得 2 分; 方案不完整,得 1 分; 未提供对应方案不得分。 3
技术响应情况. 10 分 1、技术指标条款响应情况 (1)技术指标评审基准分为 10 分,评委可根据技术指标的正负偏离情况进行评分; (2)标记为“*”的指标是关键技术条款,正偏离不加分,如不满足其投标予以拒绝; (3)标记为“#”的指标是重要技术条款,正偏离不加分,负偏离每条减 2 分; (4)无标记的指标是一般技术条款,正偏离不加分,负偏离每条减 1 分; (5)凡标有最低一级序号的指标项即为一项技术条款, 无论是否隶属于上一级编号。 2、本项最低得 0 分。 5
技术响应情况. 20 分 1、技术指标、参数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 10 分。供应商 技术指标、参数在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指标、参数的基础上每有一项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指标、参数在 10 分的基础上加 2 分,加分至 20 分时为止。 2、供应商每有一项技术指标、参数未实质性响应或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指标、参数的,在 10 分的基础上减 1 分。 注: 1)招标文件技术参数中如有标注“*”号项的参数,则该参数为重要参数,不得出现负偏离,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 2)供应商技术指标、参数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指标、参数时需提供证明材料(如:彩页、技术白皮书或加盖厂家公章的技术说明文件等),否则不予认可。 3)供应商提供的非“*”号项技术指标、参数有 10 项(不含 10 项)以上未实质性响应或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指标、参数的,视为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做无效投标处理。
技术响应情况. 30分 投标设备技术参数清楚、明确,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且技术资料齐全的得30分。“*”为重要技术指标,标注“*”的任一技术指标不满足,每项扣3分,非“*”的任一技术指标不满足,每 项扣1分,本项目满分为30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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