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人权益 样本条款

投保人权益. 9.1 指定第二投保人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为两人或当投保人与唯一的被保 险人不为同一人时,投保人有权指定第二投保人,当投保人身故后第二投保人可向我们申请成为本合同新的投保人。 您可以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通知我们指定第二投保人,如您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身故,您指定的第二投保人有权在本合同“9.3 第二投保人申请变更投保人的要求”约定的时间内向我们提出变更投保人的申请,经我们同意后,第二投保人成为本合同新的投保人,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投保人的相关权利和义 务。 9.2 指定第二投保人的方式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您可以书面通知我们指定本合同的第二投保人,经我们审核同意后,我们将出具相关批单。您指定的第二投保人须为自然人,且符合以下情形: (1) 您指定第二投保人时,须经过被保险人(或其监护人)以及第二投保人本人的书面同意。 (2) 您指定的第二投保人在您指定时应与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15关系,否则指定无 效。 9.3 第二投保人申请变更投保人的要求
投保人权益. 8.1 指定第二投保人 8.1 指定第二投保人 8.2 指定第二投保人的方式 8.3 第二投保人申请变更投保
投保人权益. 9.1 指定第二投保人
投保人权益. 8.1 指定第二投保人 8.2 指定第二投保人的方式 (1) 您指定第二投保人时,须经过被保险人(或其监护人)以及第二投保人本人的书面同意。 (2) 您指定的第二投保人在您指定时应与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7关系,否则指定无效。 8.3 第二投保人申请变更投保人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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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保人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或在本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自然人或特定主体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投保人。

  • 现金价值权益 保单借款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您可以申请并经我们审核同意后办理保单借款。若本合同包 含以身故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责任,您申请保单借款应事先经被保险人书面 同意。借款金额加上各项欠款及利息的总和最高不超过本合同当时现金价值的 80%,每次借款期限不超过六个月。 在借款期限内,利息按借款期限开始之日时我们最近一次已宣布的本合同约定利率 11.9 计算。借款及利息最迟应在借款期限届满日偿还。未能偿还的,利息将于借 款期限届满之次日并入借款金额中,并以原借款期限为新的借款期限重新开始计 息。在新的借款期限内,利息按原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我们最近一次已宣布的本 合同约定利率计算。若借款及利息在新的借款期限届满日仍未偿还的,借款金额、 借款期限和利率将按前述方法重新确定。

  • 其他权益 这部分讲的是您所拥有的其他相关权益。

  • 用詞定義 本保險契約用詞定義如下:

  • 投资比例 本理财计划各投资资产占总资产的配置比例如下: 投资资产 配置比例 特殊资产类型 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 0%-50% 本理财计划自成立日起〖1个月〗为建仓期,管理人应当在建仓期结束前使各项投资比例符合约定。在理财计划存续期间如遇市场变化导致各类投资品投资比例暂时超出以上范围,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管理人将在流动性受限资产可出售、可转让或者恢复交易的15个交易日内调整至上述比例范围。 本理财计划可以投资不存在活跃交易市场并且需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的资产,上述资产比例可以达到50%以上。

  • 投保年龄 指您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本合同接受的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范围为出生满 28 天至 65 周岁(见释义)。

  • 协议生效条件 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 申购、赎回、转换开放式基金的资金清算、数据传递及托管协议当事人的责任 1、 托管协议当事人在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中的责任 基金的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和销售代理人的代销网点进行申购和赎回申请,由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份额的过户和登记,基金托管人负责接收并确认资金的到账情况,以及依照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来划付赎回款项。 2、 开放式基金的数据传递 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 14:00 之前将前一个开放日经确认的基金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以书面形式并加盖业务专用章通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应对传递的申购、赎回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3、 开放式基金的资金清算 基金申购、赎回等款项采用轧差交收的结算方式,净额在最晚不迟于 T+3日上午 11:00 前在基金管理人总清算账户和资产托管专户之间交收。 如果当日基金为净应收款,基金托管人应及时查收资金是否到账,对于未准时到账的资金,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划付。对于未准时划付的资金,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划付,由此产生的责任应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后果严重的基金托管人应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如果当日基金为净应付款,基金托管人应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及时进行划付。对于未准时划付的资金,基金管理人应及时通知基金托管人划付,由此产生的责任应由基金托管人承担。后果严重的基金管理人应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 住 所 氏 名(社 名) 委 任 状 記

  • 权益类资产 主要包括股票、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不含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及法律法规允许或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投资品种和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