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計畫書. 5.3.1 投標人應提出投資計畫書,撰寫方式如下: 5.3.1.1 投資計畫書各章節內容應以中文、由左而右橫向書寫,必要時得以英文附註表示,如中文與英文有所不同時,以中文為準。紙張大小應以 A4直式為標準格式 (圖表若因需要,可以 A3摺頁式為之),並加封面、目錄、摘要及封底,採雙面印刷,於左側膠裝成冊,並印製20份投標。如投資計畫書份數不足者,不足份數得由招標機關以黑白影印補足份數供評選使用,若因影印品質及裝訂與原件有出入而影響評選結果者,由投標人自行負責。 5.3.1.2 投資計畫書之封面應註明本案名稱及投標人名稱(單獨投標人、合作聯盟之授權代表公司),並應加蓋與投標廠商切結書相同之投標人名稱章(大章)及代表人章 (小章)。 5.3.1.3 投資計畫書之摘要,應說明投資計畫書各章節重要內容,且頁數不得超過 A4規格10頁。 5.3.1.4 投資計畫書各頁均應標示章數及頁碼,每一章首頁之頁碼均從「1」開始,例如1-1、2-1。投資計畫書之本文(不含投資計畫書之摘要)合計不超過 A4規格150頁為原則(A3規格以2頁計),附件部分頁數不予限制。 5.3.1.5 投資計畫書中之任何筆誤修正須清楚訂正,並於塗改處加蓋單獨投標人、合作聯盟之授權代表公司代表人印章。 5.3.2 投資計畫書內容 投標人應依本須知暨本基地所屬之都市計畫、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臺北市區段徵收土地標售標租設定地上權辦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就本基地範圍進行規劃設計,並提出投資計畫書。投資計畫書之內容應包括但不限於下列項目: 5.3.2.1 摘要 5.3.2.2 第一章:團隊組織及相關實績 1. 投標人之公司組織、背景、商譽、相關企業、財務及經營狀況。 2. 相關投資開發、設計施工、營運管理之相關實績。 3. 投標人或新設專案公司之組織管理架構、經營團隊專業經營人之資歷經驗(如屬股份有限公司者,應另就股權結構、股東成員及股款募集計畫予以說明)。 5.3.2.3 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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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計畫書. 5.3.1 投標人應提出投資計畫書,撰寫方式如下:
5.3.1.1 投資計畫書各章節內容應以中文、由左而右橫向書寫,必要時得以英文附註表示,如中文與英文有所不同時,以中文為準。紙張大小應以 投資計畫書各章節內容應以中文、由左而右橫向書寫,必要時得以英文附註表示,如中文與英文有所不 同時,以中文為準。紙張大小應以 A4直式為標準格式 (圖表若因需要,可以 A3摺頁式為之),並加封面、目錄、摘要及封底,採雙面印刷,於左側膠裝成冊,並印製20份投標。如投資計畫書份數不足者,不足份數得由招標機關以黑白影印補足份數供評選使用,若因影印品質及裝訂與原件有出入而影響評選結果者,由投標人自行負責。
5.3.1.2 投資計畫書之封面應註明本案名稱及投標人名稱(單獨投標人、合作聯盟之授權代表公司),並應加蓋與投標廠商切結書相同之投標人名稱章(大章)及代表人章 (小章)。
5.3.1.3 投資計畫書之摘要,應說明投資計畫書各章節重要內容,且頁數不得超過 A4規格10頁。
5.3.1.4 投資計畫書各頁均應標示章數及頁碼,每一章首頁之頁碼均從「1」開始,例如1-1、2-1。投資計畫書之本文(不含投資計畫書之摘要)合計不超過 A4規格150頁為原則(A3規格以2頁計),附件部分頁數不予限制。
5.3.1.5 投資計畫書中之任何筆誤修正須清楚訂正,並於塗改處加蓋單獨投標人、合作聯盟之授權代表公司代表人印章。
5.3.2 投資計畫書內容 投標人應依本須知暨本基地所屬之都市計畫、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臺北市區段徵收土地標售標租設定地上權辦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就本基地範圍進行規劃設計,並提出投資計畫書。投資計畫書之內容應包括但不限於下列項目:
5.3.2.1 摘要
5.3.2.2 第一章:團隊組織及相關實績
1. 投標人之公司組織、背景、商譽、相關企業、財務及經營狀況投標人之公司組織、背景、商譽、股權結構及股東成員、相關企業、財務及經營狀況。
2. 相關投資開發、設計施工、營運管理之相關實績。
3. 投標人或新設專案公司之組織管理架構、經營團隊專業經營人之資歷經驗(如屬股份有限公司者,應另就股權結構、股東成員及股款募集計畫予以說明)。
5.3.2.3 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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