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签合同的责任. 成交人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而拒签合同者,以投标违约处理,并赔偿采购人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采购人将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报告。
拒签合同的责任. 中标方在规定时间内(30日历天)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拒签合同者,以投标违约处理,并赔偿采购人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采购人重新组织招标的,所需费用由原中标方承担。
拒签合同的责任. 成交供应商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而拒签合同者,以磋商违约处理,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回。成交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采购人保留向其索赔的权力。
拒签合同的责任. 36.5.1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拒绝签定合同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负责赔偿,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的,所需费用由原中标人承担。
36.5.2 招标人拒绝签定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赔双倍的投标保证金,并赔偿由此给中标人造成的损失。
拒签合同的责任. 中标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30日历天)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拒签合同,以投标违约处理,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并赔偿采购人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采购人重新组织招标的,所需费用由原中标供应商承担。 本人经由 (单位)负责人 (姓名)合法授权参加项目 )(编号: )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