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予程序. (一)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激励计划实施方案; (二) 报中国电科审核同意激励计划实施方案;
授予程序.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标的股票应当履行以下程序:
授予程序. 每期激励计划的授予程序均相同,具体如下:
授予程序. 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本计划草案;
授予程序. (一)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授予方案;
授予程序. 股东大会批准本计划后,本计划付诸实施;由公司董事会确认授予日,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计划后30日内,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办理授予、登记、锁定及公告等相关程序;激励对象与公司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并在规定时间内缴足股款,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激励对象未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或未缴足股款的股份视为激励对象自动放弃;激励对象购买限制性股票的资金全部以自筹方式解决;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通过本计划购买标的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授予程序. 1、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日起 60 日内,公司召开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进行授予。
授予程序. 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本激励计划;
授予程序. (一)业务单元核心经营团队配合总经理办公室拟定股份授予份额及分配方案草案,提请大丰实业董事长和总经理审议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