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质疑.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在采购活动中受到损害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采购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提出质疑. 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权益在采购活动中受到损害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学校采购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提出质疑. 参与本项目采购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在采购活动中受到损害的,须在公示期内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提出质疑. 8.2 报价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应以书面形式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须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报价人公章)。
8.3 联系方式详见谈判文件报价人须知前附表第 7 项。
提出质疑. 33.1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3.2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
33.3 供应商在上述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对于供应商反复多次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进行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理由认为该供应商存在恶意扰乱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行为并依法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33.4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 事实依据;
(5) 必要的法律依据;
(6) 提出质疑的日期。
33.5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提出质疑. 204001JH520105033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招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 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提出质疑.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在采购活动中受到损害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
提出质疑. 参与自行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在采购活动中受到损害的,应当向采购人、深圳市泽钧招标有限公司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