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样本条款

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收购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履行的程序包括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包括关于免于王雅珠及华夏先河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议案)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本次收购符合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收购人将依法履行本次收购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收购人与中电科能签订《无偿划转协议》,约定收购人通过股份无偿划转方式取得中电科能持有的电科能源 31.87%股份,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收购人将持有电科能源 31.87%股份,而收购人及中电科能均属中国电科全资子公司,因此电科能源的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本次无偿划转属于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收购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之情形,可免于发出要约。
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 本次收购已经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于本次收购涉及的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事项的批准,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内资股类别股东会和H股类别股东会决议通过,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H股类别股东会决议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豁免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因本次合并导致的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下属A股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变更所需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前述合并事项尚需履行如下法律程序:
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许梦飞自愿性锁定股份的承诺已申请豁 免履行,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转让事项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 性审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手续。本 次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尚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注册。 收购人因本次协议收购上市公司的股份及认购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 将导致其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触发收购人的要约收 购义务。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 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投资者承诺 3 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 的新股,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的,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上述免于发出要约事项已取得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收购所涉及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相关规定,“(三)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投资者承诺 3 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本次收购所涉及的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已经上市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 人承诺 36 个月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本次交易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因此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六章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收购人在江苏华燃油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江苏华燃油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交易已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收购已触发要约收购义务,本次收购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中国建材已承诺其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在本次收购前持有的天山股份的股份,自本次交易新增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中国建材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相关议案已经上市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收购人五牛控股通过受让五牛基金 100%股权,成为五牛基金的单一股东,并间接控制上市公司。本次收购将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股权结构发生变更,收购人成为上市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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