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投资业务 基金投资应确立科学的投资理念,根据决策的风险防范原则和效率性原则制定合理的决策程序;在进行投资时应有明确的投资授权制度,并应建立与所授权限相应的约束制度和考核制度。建立严格的投资禁止和投资限制制度,保证基金投资的合法合规性。建立投资风险评估与管理制度,将重点投资限制在规定的风险权限额度内;对于投资结果建立科学的投资管理业绩评价体系。
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法定代表人:于文强 联系电话:000-00000000传真:010-50938991 联系人:赵亦清
其他业务 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条件下,基金登记机构可依据其业务规则,受理基金份额质押等业务,并收取一定的手续费用。
信息披露的渠道 1. 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将通过产品管理人或销售机构的门户网站、电子销售渠道或营业网点等进行。本理财产品认购期和存续期间,产品管理人将通过产品管理人或销售机构的信息披露渠道开展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工作。请投资者及时关注。 2. ★产品管理人通过产品管理人或销售机构的信息披露渠道发布理财产品有关信息,即视为已适当履行其信息披露义务。如产品管理人认为需要直接联系投资者的,将依据本说明书投资者信息中投资者预留的信息进行通知。因投资者原因而导致该等通知失败的,产品管理人不承担相应责任。 3. 投资者应定期通过约定的信息披露渠道获知有关理财产品相关信息。以上相关信息自披露之日即视为已送达投资者,也视为产品管理人已适当披露理财产品相关信息。投资者承诺将及时接收、浏览和阅读该等信息。如投资者对本产品的运作状况有任何疑问,可向产品管理人或销售机构进行咨询。 4. 在保障投资者知情权的前提下,产品管理人保留变更信息披露渠道的权利。
风险承担 1. 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货物经甲方验收合格以前由乙方承担,在货物经甲方验收合格以后由甲方承担。 2. 甲方因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的质量要求而拒绝接受货物或解除合同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3. 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的,不影响因乙方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甲方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 4. 由乙方承担货物毁损、灭失风险的,如货物毁损或灭失的,乙方应于 天内重新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否则,视为乙方逾期交货。 5. 由甲方承担货物毁损、灭失风险的,则甲方不能免除给付货款的义务。
分期支付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作为预付款,计¥ 元(大写 整);
质量保证 1、 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招投标文件和承诺相一致。乙方提供的节能和环保产品必须是列入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2、 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的规定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出具书面文件或者盖章确认。
存款的估值方法 持有的银行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以本金列示,按协议或合同利率逐日确认利息收入。
ガス工作物 ガス工作物」… ガスの製造及び供給のための施設であって、ガス事業のために用いるものをいいます((9)から(18)までの設備は全て「ガス工作物」にあたりま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