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服务 样本条款

旅客服务. 川航以保证飞行安全和航班正常,提供良好服务为准则,以文明礼貌、热情周到的服务态度,认真做好空中和地面的旅客运输的各项服务工作。 16.1 除另有规定外,空中飞行过程中,川航应按其规定向旅客免费提供饮料或餐食,但川航不能保证提供超过规定的品种和数量的餐食服务。 16.2 除非另有规定,川航不为旅客提供机场区域内、机场与机场之间或机场与市区之间等地面运输。对于此项服务提供者的行为,或任何川航代理人或代表为旅客取得此项服务给予的任何的帮助,川航不承担责任。 16.3 旅客在联程航班衔接地点的地面膳宿费用,应由旅客自理。 16.4 在航空运输过程中,旅客发生疾病时,川航应积极采取措施,尽力救护。但是旅客的人身伤亡完全是由于旅客本人的健康状况造成的,费用由旅客承担。 16.5 不正常航班的服务和延误补偿条件及标准。
旅客服务. 除另有规定外,机上供应的餐食由川航免费提供。但川航不能保证提供超过规定的品种和数量的餐食服务。
旅客服务. 13.1 旅客在联程航班衔接地点的地面膳宿、交通费用,由旅客自理。 13.2 在运输过程中,若旅客发生疾病,东航将采取合理措施,尽力协助救护。 13.3 飞行过程中,东航按其规定及标准向旅客免费提供饮料或餐食。旅客要求提供超过规定的其它服务,东航可以收取相应的费用。 13.4 航班发生延误或取消等不正常情况下,旅客服务工作按本条件
旅客服务. 16.1 除另有规定外,机上供应的餐食由南航免费提供。旅客要求提供超过规定的其它服务,南航可收取相应的费用。 16.2 除非另有规定,南航不为旅客提供机场区域内、机场与机场之间或机场与市区之间等地面运输。对于此项服务提供者的行为,或任何南航授权代理人或代表为旅客取得此项服务给予的任何帮助,南航不承担责任。 16.3 旅客在联程航班衔接地点的地面膳宿费用,应由旅客自理。 16.4 在航空运输过程中,旅客发生疾病时,南航应积极采取措施,尽力救护。 16.5 不正常航班的服务 16.5.1 由于机务维护、航班调配、机组等南航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点延误或取消,南航应按其规定向旅客提供餐食或住宿等服务。 16.5.2 由于非南航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天气、突发事件、空中交通管制、机场原因以及旅客等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点延误或取消,南航应协助旅客安排餐食或住宿,费用由旅客自理。 16.5.3 航班在经停地点延误或取消,无论何种原因,南航均应负责向经停旅客提供膳宿服务。 16.5.4 航班延误或取消时,南航及南航地面服务代理人应做好解释工作,并迅速及时将航班延误或取消等信息通知旅客。 16.6 由于机务维护、航班调配、机组等南航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延误,南航将根据实际的延误时间向旅客提供经济补偿。 16.6.1 延误时间在4小时(含)以上8小时以内,补偿每名旅客人民币200元; 16.6.2 延误时间在8小时(含)以上,补偿每名旅客人民币400元。 16.6.3 以上补偿标准如与适用的当地法律法规不一致,可按当地法律法规执行。
旅客服务. 16.1 除另有规定外,机上供应的餐食由川航免费提供。但川航不能保证提 供超过规定的品种和数量的餐食服务。 16.2 除非另有规定,川航不为旅客提供机场区域内、机场与机场之间或机场与市区之间等地面运输。对于此项服务提供者的行为,或任何川航代理人或代表为旅客取得此项服务给予的任何的帮助,川航不承担责任。 16.3 旅客在联程航班衔接地点的地面膳宿费用,应由旅客自理。 16.4 在航空运输过程中,旅客发生疾病时,川航应积极采取措施,尽力救护。 16.5 不正常航班的服务和延误补偿条件及标准 16.5.1 由于川航机务维护、航班调配、机组等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点延误或取消,川航应按其规定向旅客提供餐食或住宿等服务。 16.5.2 由于非川航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天气、突发事件、空中交通管制、机场原因以及旅客等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点延误或取消,川航应协助旅客安排餐食或住宿,费用由旅客自理。 16.5.3 航班在经停地点延误或取消,无论何种原因,川航均应负责向经停旅客提供膳宿服务。 16.5.4 航班延误或取消时,川航及川航地面服务代理人应做好解释工作,并迅速及时将航班延误或取消等信息通知旅客。 16.5.5 由于机务维护、航班调配、机组等航空公司的原因,造成航班延误,川航将根据为旅客改签、变道及绕道的实际延误时间进行补偿: 16.5.5.1 承运人原因航班延误、取消补班(包括备降地、经停地),延误 4 小时(含)以上不超过 8 小时,向旅客补偿人民币 200 元。延误 8 小时(含)以上,向旅客补偿人民币 400 元。 16.5.5.2 儿童客票的经济补偿按照成人补偿金的 50计算;婴儿客票的经济补偿按照成人补偿金的 10计算。
旅客服务. ‌ 14.1 航班延误或取消时,中国联合航空及其客运销售和地面服务代理人应及时通知旅客航班延误或取消等信息。 14.2 中国联合航空原因造成航班延误,中国联合航空将根据延误时间,按规定向旅客提供免费的餐饮服务和休息场所;非中国联合航空原因造成航班延误或取消,中国联合航空将协助旅客联系、安排餐饮服务和休息场所,相关费用由旅客自理。 14.3 航班在经停地延误或取消,无论何种原因,中国联合航空将向旅客提供餐饮或/和住宿服务。 14.4 旅客在联程航班衔接地点的地面膳宿费用,由旅客自理。 14.5 飞行过程中,中国联合航空不提供免费餐饮服务,公务舱旅客及另有约定的情况除外。 14.6 中国联合航空按其规定向旅客提供以下项目的有偿服务,有偿服务遵循以下原则:旅客自愿、有偿收费、票价之外。收费标准详见有偿服务收费细则,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14.6.1 优先值机/安检/登机
旅客服务. ‌ 14.1 除非另有规定,吉祥航空不负责为旅客提供机场区域内、机场与市区之间或在同一城市的机场与机场之间的地面运输。对于此项地面运输服务提供者的行为或疏忽,或吉祥航空、销售代理人为旅客取得此项地面运输服务给予的任何帮助,吉祥航空不承担责任。 14.2 旅客在联程航班衔接地点的地面膳宿费用,应由旅客自理。 14.3 在航空运输过程中,旅客发生疾病时,吉祥航空将积极采 取措施,尽力救护。 14.4 空中飞行过程中,吉祥航空应按其规定向旅客提供饮料或餐食。旅客要求提供超过规定的其他服务,吉祥航空可收取相应的费用。
旅客服务. 在航班出港延误或者取消时,西部航空、授权航空销售代理人或者授权地面服务代理人优先为残疾人、老年人、孕妇、无成人陪伴儿童等需特别照料的旅客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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