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9.1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9.2 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现场所有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9.3 乙方负责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范围内的用水、用电、临时设施等设备、材料的提供及施工。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1.1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11.2 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的法规、规范。
11.3 由于发包人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发包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1.4 由于承包人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承包人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9.1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9.2 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现场所有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9.3 乙方负责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范围内的用水、用电、临时设施等设备、材料的提供及施工。
9.4 施工现场应制定严格的防火措施及防火应急预案,按消防管理的有关规定配备灭火器材,定期为灭火器材检查更新,如发现灭火器材失效或超过有效期的,甲方将对乙方处予每次人民币2000元(少于100万元的项目1000元)的违约金。在易于发生火灾的地方进行焊接施工时应采取严格的防范措施,施工现场严禁吸烟,若发现有吸烟者,甲方对乙方每次处予人民币2000元(少于100万元的项目1000元)的违约金,对吸烟者处予每人每次人民币500元的违约金,施工现场若发现烟头,甲方对乙方按每个烟头200元处以违约金。
9.5 乙方应确认已埋管线的具体位置按实标识,并做好现有管线维护稳固工作。在开挖施工时,发生断水、断电、断气等情况,应立即报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处理,并采取相应措施保护现场的安全,尽量减少事故面扩大,并配合专业部门的抢修,并对所造成的损失及抢修费用进行赔偿,甲方对乙方每处处予人民币5000元(少于100万元的项目2500元)的违约金。因此造成的工期延期甲方对乙方处予人民币5000元(少于100万元的项目2500元)的违约金。
9.6 施工现场应制定严格的各种应急措施及应急预案,主要包括用电、边坡、深基坑、井道、脚手架、高空作业等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施工期间按照批准的措施和方案定期检查,如发现触电、坍塌、高空坠物等不良现象的,甲方将对乙方处予每次人民币10000元(少于100万元的项目5000元)的违约金。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确保工程无安全事故。
2、 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能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其后果责任。
3、 甲方有权组织相关部门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
4、 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各种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5、 乙方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规则和安全生产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6、 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7、 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名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8、 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求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即立即按照有关规定,及进上报有关部门,严格处理相关责任人。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0.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10.2 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10.3 承包人应负责赔偿以下各种情况造成的损失:
1) 由于承包人提交或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承包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但发包人有过错的除外。
2) 由于承包人过错在施工场地及其毗邻地带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3) 由于承包人过错对发包人自身人员、承包人造成的人员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4) 由于承包人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或对发包人人员、承包人人员及第三方人员造成财产损失及人身伤亡的,由承包人负责处理并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2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
8.3 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8.4 施工及生活用水用电:由甲方提供用水接口,场内接管、安装水表由乙方自行解决,乙方施工前需向机场水电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通过。施工用电:由甲方提供用电接口,场内接管、安装电表由乙方自行解决,乙方施工前需向机场水电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通过。水费以供水部门水价4.4元/吨为基础单价。如遇水价调整,水费单价也作相应的调整收费单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用水计量以甲方计量为准。电费以供电局电价0.6413元/度为基础单价。如供电局电价调整,电费单价也作相应的调整,收费单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用电计量以甲方计量为准。水电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水电设施维护服务费(即水电损耗、设施运行维护、维修费等)根据甲方具体通知为准,由双方另行签订水电结算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