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 務 样本条款
服 務. 服務の基本原則)
服 務. 2.1 客戶謹此指示及授權交銀國際以客戶的名義於交銀國際的簿冊開設及維持期貨戶口,以根據經不時修訂的本協議條文及條款,交易、購買、投資、出售、買賣、訂立、交換、收購、持有、轉移、作出、結算、清償、處置或處理任何商品及/或交易所合約及/或期貨/期權合約,及一般地處理任何及所有類別的商品及/或交易所合約及/或期貨/期權合約(各為一項「交易」,統稱「各項交易」)。除非交銀國際另有指明(在有關交易的成交單據或其他文件),否則交銀國際乃以客戶的代理人身份根據本協議執行交易。
2.2 交銀國際如獲授權處理商品及/或交易所合約及/或期貨/期權合約,則可直接在任何交易所,或按其意見透過其酌情決定聘用的任何交銀國際交易代理,間接在任何交易所執行所有期貨帳戶的交易。
2.3 所有交易必須遵守:
2.3.1 本 協 議 ;
2.3.2 期交所的組織章程大綱及細則、期交所規則、香港的規例(見期交所規則界定)、程序(見期交所規則界定)、結算規則,以及期交所的規則、規例、慣例、用法、裁定、程序及釋義;
2.3.3 證券及期貨條例》及所有適用的香港法律、規則及規例;
2.3.4 交銀國際交易代理協議;
2.3.5 有關外國期交所的章程文件、有關外國期交所規則、有關外國結算系統的結算規則,以及交銀國際或交銀國際交易代理執行、履行、結算或交收交易的有關外國期交所及有關市場(及其各自的結算所,如有)的規則、規例、慣例、用法、裁定、程序及釋義;及
2.3.6 執行、履行、結算或交收交易的外國司法管轄區的有關外國期貨法;
2.4 如本協議的任何條文與第 2.3 條 (b)、(c)、(d)、(e) 及/或
服 務. 3.1 客戶謹此指示並授權本公司以客戶名義在其帳冊內開立並維持一個或多個帳戶(等),以不時按照本協議之條款和條件買賣期權合約及進行交易所期權買賣業務。
3.2 帳戶(等)之一切交易可由本公司在任何交易所直接進行,而該等交易所乃本公司已獲授權可在其買賣期權合約之交易所,或依其選擇,在任何交易所由本公司可能酌情聘用之任何其他經紀間接進行。
服 務. 第55条(服務心得) 第56条(機密保持義務)
服 務. 関係者以外の立入禁止) 職員は 、就 業時間中であるか否かを問わず 、医 院に直接雇用されている職員・派遣職員・ 患者さん・ 患者さんの家族・ 院長が認めた業者以外の者を施設内に立ち入らせてはならない。 職員は、 関係者以外の者が施設内に立ち入らないように常に監視をすると同時に、 排除させる努力をしなければならない。
服 務. 2.1 招商證券(香港)可以(但並無義務)就證券向該客戶提供以下所有或任何服務:
(a) 在安全保管情況下持有證券或安排證券在安全保管情況下持有,並遵照所有適用法例、規則及規例,按其認為合適的名義及適當的情況,以該客戶或招商證券(香港)代名人之名義登記證券;
(b) 於就此所需的資金及/或融資可供動用後,按照指示購買或認購任何種類證券或其他投資;
(c) 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處置證券和處理所得款項,以及代表該客戶就證券訂立任何協議或文據,而於上述各情況下均按照指示或依據本協議的條文行事;
(d) 按照指示向該客戶或該客戶指示的人士交付有關證券(並無根據本協議抵押予招商證券(香港)或招商證券(香港)同意交付的證券)的業權文件及任何其他文據,並由該客戶承擔有關風險;
(e) 因任何催繳、認購、要約、收購、擁有權、交換、轉讓、贖回、出售或其他交易,而要求、追收、收取及作出證券應佔的付款或分派,以及因應任何合併、整合、重組、接管、破產或無力償債程序、和解協議或安排而採取任何行動;
(f) 提供投資管理意見及服務;
(g) 提供有關任何市場或投資的金融資訊及數據;及
(x) 提供招商證券(香港)及該客戶不時同意的有關證券的其他服務。
2.2 招商證券(香港)有權(但並無義務)在未向該客戶作事先通知或徵求其同意的情況下,採取其認為屬權宜的有關步驟,使其可根據本協議提供服務及行使其權力,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各項:
(a) 遵守任何要求招商證券(香港)採取或不予採取行動(包括但不限於要求招商證券(香港)提供有關該客戶及/或賬戶的身份資料及/或其他資料)之任何法例、規例、法令、指令、通知或由具權力當局、政府機關、交易所或團體所發出之要求(不論是否具法律效力);
(b) 代表該客戶預扣及/或支付就或因應證券應付的任何稅項或徵稅;
(c) 倘證券是以招商證券(香港)或由其委任的任何其他人士的名義登記(但不得在其他情況下),向該客戶知會招商證券(香港)就該等證券所收取的資料、通知及其他通訊(但並無義務及早向該客戶付達上述資料、通知及其他通訊以該其有足夠時間就其中所述的任何事項向招商證券(香港)發出指示,亦無義務進行調查或參與採取任何確定性行動,惟根據該客戶的書面指示以及招商證券(香港)可能規定的有關開支的條件、彌償保證及條文而採取行動除外);
(d) 將證券與其他人士的財產一同處理,並在共同保管下持有證券;
(e) 向該客戶退回與原先在招商證券(香港)存放或由招商證券(香港)收取的證券的序號或識別編碼不同的證券;
(f) 按其法律顧問、會計師、經紀或其他專業顧問的意見或建議行事,但不會就其任何行動或遺漏行動承擔任何責任;
(g) 不接納證券的存放或向該客戶退回任何證券,而不給予任何理由或事先通知;
(h) 參與和遵守監管金融服務及/或證券業務的任何機構以及提供有關證券的中央結算、交收及同類設施的任何存管處或系統之規則及規例,並按上述存管處或系統慣常運作的條款在任何中央存管處或系統持有證券,但在上述各情況下,招商證券(香港)不會因任何上述機構、存管處或系統的操作人士或經理的任何行動或遺漏行動而承擔責任;及
(i) 在一般情況下作出提供服務所需或附帶的一切行動及事宜。
2.3 在任何證券以招商證券(香港)名義或招商證券(香港)任何代名人的名義持有的情況下,除非招商證券(香港)收到指示(該指示應被視為包括在任何通知內列明的放棄選擇及指示的要求),否則招商證券(香港)不會出席任何會議或行使任何投票或其他權利(包括填寫代表委任表格)。
2.4 招商證券(香港)獲授權,可向其就有關服務委任的任何其他人士披露以及根據相關法例、規則及規例向任何政府機構及/或監管當局(不論是否在香港境內或境外)或有關人士 (不論是否在香港境內或境外)披露其擁有的有關該客戶、其賬戶、任何證券及服務之任何資料。
2.5 招商證券(香港)有權根據其業務常規及程序行事,並只會接受其(按招商證券(香港)認為)作出有關行動屬切實可行和合理的指示,而招商證券(香港)保留權利可在其認為有合理理據的情況下,指定任何條件作為接受任何指示的先決條件或拒絕就任何指示行事。
2.6 該客戶確認,由於市場狀況、任何交易所的實際局限及證券價格瞬息萬變及/或貨幣匯率的波動,於任何特定時間或按特定價格作出的有關買賣證券的指示未必可由招商證券(香港)執行。倘該客戶作出的任何指示未有執行或只有部分執行,招商證券(香港)並無義務即時通知該客戶,而倘該客戶需要此方面的確認,該客戶應於隨後聯絡招商證券(香港)。倘若因市場狀況或任何其他非其所能合理控制的原因而令該客戶作出的任何指示未有執行或只有部分執行,招商證券(香港)不會負上任何責任。
2.7 除根據指示進行外,招商證券(香港)並無責任就所收取的代表委任表格、在會議的出席記錄及投票進行調查、參與或採取確定性行動。招商證券(香港)有權就根據該客戶的指示採取任何行動而向該客戶收取費用。在並無有關指示的情況下,不應妨礙招商證券(香港)按其酌情權就有關委任代表、出席記錄及投票作出行動,惟在證券包含任何附有權利可在證券交易所上市的任何公司的股東大會上投票的普通股或其他類別股份之情況下,招商證券(香港)並無上述酌情權。
2.8 在提供服務時,招商證券(香港)將遵照所有適用法例、規則及規例存置有關記錄。
服 務. 派遣社員は、次の各号に定める事項を遵守しなければならない。
服 務. (1) 乙は、従業者に公の施設の管理業務に従事するものであることを自覚させ、利用者との対応、作業の態度等には十分に注意を払わせなければならない。
(2) 乙は、従業者に業務上知り得たことを他に漏らさせてはならない。
(3) 乙は(1)及び(2)のための組織体制を保持し、従業者の育成及び運営に必要な研修を実施すること。
服 務. 出退社) 派遣従業員は出社および退社については以下の事項を守らなければならない。
服 務. 1.1 博大證券授予用戶一個特許權使用其提供的服務並包括接受此服務所需的軟件與數據(“服務”)。有關服務的詳情已在本協議中的“服務內容”列明。
1.2 博大證券將會給予每個用戶一個帳戶及密碼,以便用戶可以登入使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