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股份转让 样本条款

本次股份转让. 转让方 转让标的股份数量(股) 转让标的股份数量占标的 公司总股份比例 合计 3,500,000 35.00%
本次股份转让. 2.1 双方同意,其签署本协议的目的在于转让方依法依约转让、且受让方依法依约受让标的股份,受让方将在该等交易后成为目标公司控股股东,进一步推动目标公司持续高质量发展。
本次股份转让. 甲方(李敏、马淑芬女士)自愿并同意按本协议约定之条件和条款向乙方(西藏盛邦)转让,且乙方自愿并同意按本协议约定之条件和条款自甲方受让,甲方截至本协议签署日依法持有的全部上市公司 33,613,19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12.74%),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甲方不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乙方持有上市公司 33,613,19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12.74%)。
本次股份转让. 根据本协议约定,乙方同意向甲方转让其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 49,920,315 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9%)(“标的股份”);甲方同意以现金方式购买标的股份。
本次股份转让. 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乙方同意,在乙方持有的全部标的公司限售股份(共计【2,944,500】股,以下简称“标的股份”)解除限售后,按人民币 朱益清 北京中民资合科技有限公司 2,070,000 34.50% 郭彬 北京中民资合科技有限公司 362,250 6.04% 余可青 北京中民资合科技有限公司 302,250 5.04% 王海辉 北京中民资合科技有限公司 210,000 3.50% 合计 2,944,500 49.08%
本次股份转让. 是否导致金洲管道控股股东发生变更 鉴于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金洲集团持有金洲管道股份比例变为 9.03%,仍为金洲管道第一大股东,且富贵花开、戎国平、王余华、施卫新等四名受让方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因此,金洲集团作为金洲管道第一大股东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金洲管道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股份转让. 是否导致金洲管道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鉴于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金洲集团仍为金洲管道控股股东,俞锦方、徐水荣、沈淦荣、周新华四人直接或间接控制金洲集团 78.02%的出资额,上述四人还分别直接持有金洲管道 1.67%、1.01%、0.89%、0.38%股份;且上述四人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且均为金洲管道董事会成员。因此,该四人能继续控制金洲集团以及实际支配金洲管道的行为,即俞锦方、徐水荣、沈淦荣、周新华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金洲管道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股份转让. 甲方拟以现金方式受让乙方持有的民生证券【100,000,000】股股份,双方拟定股份转让价格为【1.53】元/股,甲方就本次股份转让拟支付的股份转让价款共计【153,000,000】元,双方同意按本协议约定方式正式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及交割。
本次股份转让. 2022 年 5 月 23 日,深圳资本集团与美的集团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转 让协议》,深圳资本集团将 126,047,248 股股份(占协议签署日公司总股本的 8.95%,以下简称“标的股份”)转让给美的集团。本次股份转让涉及的标的股份过户前 所对应的表决权将按照《表决权委托协议》的约定委托给美的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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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 (小写) 2、合同合计金额包括货物价款,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和包装、运输等全部费用。如招投标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 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

  • 存款的估值方法 持有的银行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以本金列示,按协议或合同利率逐日确认利息收入。

  • 構内又は 1建物に2以上の会計主体の異なる部分がある場合には、各部分を1需要場所といたします。

  • 其他费用 除交易手续费、印花税、管理费、托管费之外的集合计划费用,由管理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应的合同或协议的具体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从集合计划资产中支付。

  • 其他业务 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条件下,基金登记机构可依据其业务规则,受理基金份额质押等业务,并收取一定的手续费用。

  • 契約内容 第1条 受注者は、頭書記載の調達物品(以下「物品」という。)を、頭書記載の納入期限 (以下「納入期限」という。)内に納入し、発注者に引き渡すものとし、発注者は、その契約代金を支払うものとする。 (権利義務の譲渡等)

  • 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公司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注:广新集团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14.94%的股份,汇理六号投资持有上市公司 2.80%的股份,且其已放弃持有上市公司全部股份的表决权,并将相关权利委托给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广新集团行使,故广新集团实际拥有上市公司 17.74%的表决权。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广新集团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14.94%的股份,汇理六号投资持有上市公司 2.80%的股份,且其已放弃持有上市公司全部股份的表决权,并将相关权利委托给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广新集团行使,故广新集团实际拥有上市公司 17.74%的表决权,广新集团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且为控股股东,其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所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 0000 号 0000 房 法定代表人 黄平 注册资本 162,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00 年 9 月 6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000725063471N 经营范围 股权管理;组织企业资产重组、优化配置;资本营运及管理;资产托 管,国内贸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 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信息服务业务。(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广东省人民政府。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公司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 最近三年,公司存在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具体如下:

  • 申购费用 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本基金对通过直销机构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人实施差别 化的申购费率。

  • 投标邀请 联系电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详见第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