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公司治理 样本条款

标的公司治理. 增资完成后,水环境公司拟更名为郫都兴蓉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名称最终以工商核名为准),并设立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由甲方推荐,具体治理结构、股东权利义务、股东会、董事会的产生和议事规则、董事会职权等在章程中约定。
标的公司治理. 1、 本次增资完成后,陕西永鑫设董事会,董事成员共 5 名,其中吉宏股份 提名 3 名董事,环球印务提名 2 名董事,吉宏股份和环球印务将通过股东会选举通过上述董事人选。 2、 陕西永鑫不设监事会,设监事 1 名,由环球印务提名,吉宏股份和环球印务将通过股东会选举通过上述股东提名监事人选。 3、 陕西永鑫及下属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由吉宏股份委派并经董事会聘任,负责陕西永鑫财务管理工作并协助陕西永鑫的日常经营。
标的公司治理. 4.1 根据标的公司章程,标的公司设 3 名董事,宣亚美国投资完成后,宣亚美国推荐 1 名人员担任董事,其余 2 名董事由 Xxxx Xxx 推荐的人员担任。执行董事由董事会选举; 4.2 董事会是 RMDS 的最高经营管理机构,董事会及董事的职权、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由标的公司章程规定; 4.3 RMDS 的最高权力机构为标的公司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及股东大会的职权、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由标的公司章程规定。
标的公司治理. 8.1 交割日后,受让方有权按照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治理要求参与标的公司监督管理。 8.2 标的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原则上按照标的公司现有管理层要求执行,并按受让方的要求完善。标的公司的内部控制应当按照受让方的要求完善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管理、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项目预算、采购管理、发票管理、现金管理等。 8.3 交割后,标的公司将成为雪浪环境的控股子公司。标的公司的现有员工继续保留在标的公司,目前存续的劳动关系不因本次交易发生变化,仍由标的公司按照其与现有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相关权利义务。 8.4 标的公司成为雪浪环境的控股子公司后,设立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雪浪环境提名 4 人,转让方提名 2 人,股东蒋小平提名 1 人;标的公司届时不设立监事会,仅设一名监事,由雪浪环境提名。由受让方负责修订标的公司的公司章程,新的公司章程反映了受让方提名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让方有权向标的公司派驻财务人员,协助标的公司的日常经营和具体负责财务管理及监督工作。 8.5 交割日后三日内,标的公司应将其公章、财务专用章的用印、会计账套等管理事项按照受让方的子公司管理制度进行规范管理。
标的公司治理. ‌ 1、 本次交易完成后,甲方将直接持有笛女影视 100%的股权。各方同意,自本次交易完成日起 36 个月内,标的公司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
标的公司治理. 1、 在第一次交割日后二十个工作日内,标的公司董事会应进行改组。改组后的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甲方有权委派四名董事,现有股东有权共同委派三名董事。标的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由甲方委派的董事担任。 2、 在第一次交割日后二十个工作日内,标的公司监事会应进行改组。改组后的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甲方和现有股东分别有权委派一名监事,另一名监事由标的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标的公司监事会设主席一名,由甲方委派的监事担任。 3、 在第一次交割后,标的公司改组后的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团队,包括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一名。标的公司总经理经董事长提名,财务总监经甲方推荐、总经理提名,副总经理经总经理提名,由改组后的标的公司董事会聘任。 4、 各方同意,在第二期交割前,乙方在标的公司的现有任职不变;且在第 一次交割后,聘请乙方为拟筹建的天隆研究院(暂定名)的院长和首席科学家。
标的公司治理. 标的公司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并设董事会观察员1名,5名董事均由股东会根据各方的提名选举产生;万安科技有权委派1名董事会观察员,标的公司不设监事会,设2名监事,上海奕隆有权提名1名监事,万安科技有权提名1名监事,经股东会选举产生。
标的公司治理. 1、 自转让完成日起六十(60)日内,甲方应配合乙方促使东宝生物完成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开,并按下述的约定以提前换届或改选等合法的方式更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1) 东宝生物董事会由七(7)名董事组成,其中四(4)名非独立董事,三(3)名独立董事;乙方有权向东宝生物提名二(2)名及以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具体董事经股东大会选举确定; (2) 由乙方提名人选担任东宝生物的董事长并担任法定代表人; (3) 东宝生物监事会由三(3)名监事组成,乙方有权提名一(1)名及以上股东监事。由乙方提名人选担任东宝生物的监事会主席; (4) 乙方有权提名东宝生物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 2、 甲方承诺,就乙方在东宝生物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上根据《股份转 让协议》约定提名的人选,甲方及其委派的董事、监事将投出赞成票。
标的公司治理. 协议各方确认并同意,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将按照以下约定的方式实施对上市公司的治理: 6.1.1 在本次交易完成后 30 个工作日内改选上市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上市公司董事会改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有权提名 3 名董事,乙方有权提名 4 名董事。 6.1.2 上市公司监事会总人数为 3 名,其中甲方有权提名 1 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乙方有权提名 1 名非职工代表监事。职代会选举职工监事 1 名。监事会主席由甲方提名的非职工代表监事担任。 6.1.3 上市公司董事长由乙方提名人士担任,副董事长、总经理由甲方提名人士担任;乙方提名的董事有权提名上市公司的财务总监和若干名副总经理,同时甲方提名的董事有权提名若干名副总经理。

Related to 标的公司治理

  • 标的公司 本公司及其主体控制的机构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即本公司及其控制的机构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民主东路 000 号法定代表人:脱利成 注册资本:12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000MABPHDJ41M成立日期:2022 年 5 月 27 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水泥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石灰和石膏制造;石棉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砼结构构件销售;砼结构构件制造。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祁连山持有祁连山水泥 100%股权,中 国建材系祁连山控股股东,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系祁连山水泥实际控制人 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22 年 5 月 31 日(经审计),祁连山水泥资产总额 1,257,096.53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 807,992.45 万元, 2022 年 1-5 月营业收入 291,074.16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 26,928.99 万元。 祁连山水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标的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福州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盘屿路 5 号奥体正祥城 6 号楼 1-7 层注册资本:6900 万元人民币 设立日期:2019 年 3 月 22 日 开业日期:2019 年 10 月 18 日 经营范围:眼科医院;病理诊断中心;医学检验;医学影像诊断中心。(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收购前股权结构:湖南亮视视界医疗产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 50.7246%股权;湖南共济同舟医疗产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 27.5362%股权;福州新视线健康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 21.7391%股权。 收购后股权结构:公司持有 50.7246%股权;湖南共济同舟医疗产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 27.5362%股权;福州新视线健康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 21.7391%股权。 福州爱尔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 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等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有优先受让权的其他股东放弃优先受让权,其公司章程或其他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

  • 推荐中标候选人 ‌ 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 3.6.1 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推荐 1-3 名中标候选人。 3.6.2 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作无效标处理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是否具有竞争性进行判断:有竞争性的,按有效投标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全部投标。 3.6.3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 附件 A‌

  • 批发业 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募集目标 本基金不设募集目标。

  • 其他相关说明 1、 公司最近三年无其他签署框架协议事宜。 2、 本次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2022 年 9 月 28 日-2022 年 12 月 28 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 (1) 股东江苏省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江苏省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发生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情形,合计被拍卖的股份数量为 107,486,03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33%。具体请查看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 日、2022 年 12 月 5 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 股东丁剑平: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丁剑平发生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情形,合计被拍卖的股份数量为17,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3%。具体请查看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 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 (3) 股东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 2022 年 11 月 16 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和 《表决权委托协议》,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向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其持有的海伦哲19,294,073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5%),并将其持有的海伦哲 52,046,07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对应的表决权等权利委托给顶航慧恒行使,目前尚未完成转让,但中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 6.85%股份的表决权等权利已归属上海顶航慧恒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行使。具体请查阅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8 日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2-054)等相关公告。 (4)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曹中华: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副总经理曹中华所持股份发生变动,合计增持股份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10%。 3、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和董监高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相关人员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说明 19.4.1 为保证磋商活动顺利进行,供应商可派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网上答疑; 19.4.2 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经采购人代表确认作为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19.4.3 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初审的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9.4.4 无论何种原因,即使供应商磋商时携带了证书材料的原件,但响应文件中未提供与之内容完全一致的扫描件的,磋商小组可以视同其未提供。 19.4.5 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及符合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

  • 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 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应当根据采购需要确定,推荐 1-3 名中标候选供应商,必须按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供应商。 采用综合评分法,按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评分相同、投标报价和技术得分均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审讨论后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评标委员会应出具相应的评审讨论过程的纸质材料并签字)。

  •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