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查程序与核查意见 样本条款

核查程序与核查意见. (1) 本所律师就上述情况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 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xx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xxxx://xxxx.xxxxx.xxx.xx/),核查发行人是否存在因瑕疵房产形成的未决诉讼;针对无房产证租赁房屋,通过检索信用中国(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文书网(xxxx://xxxx.xxxx.xxx.xx/)、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xxxx://xxx.xxxx.xxx.xx/)等网站,核查发行人是否存在因租赁该等房产被处罚的情形; 2) 查阅了发行人与无房产证租赁房屋出租方签署的租赁协议涉及的违约责任条款; 3) 获取并查阅了发行人及子公司目前正在履行的租赁合同及相关房屋买卖合同、租金支付流水、出租方身份证明等文件; 4) 获取了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关于房屋租赁事项的承诺函》; 5) 访谈了发行人及其各子公司负责房屋租赁管理的责任人员,了解发行人上述租赁房屋未取得物业权属证明原因; 6) 获取发行人提供的其租赁物业新增的不动产权证书。 (2)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 1) 发行人已补充提供其中部分房产的房产证书及产权人授权其出租的证明,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设的房产已取得所属村集体出具的书面证明,可以确定该等出租方有权出租该等物业,不属于在划拨地、农用地、耕地、基本农田上建造的房产,租赁合同真实、合法有效,继续承租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和经营造成实质性不利影响,不会构成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实质性障碍。 2) 就本次依旧无法补充房产证书的租赁物业,发行人不存在因租赁上述无房产证的房屋而导致合同无效的风险及被处罚的风险。其产权瑕疵不会导致上述租赁合同无效。如因房屋未取得房产证导致发行人遭受损失,发行人作为承租方仍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和相关租赁合同的约定向出租方行使索赔的权利,故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和经营造成实质性不利影响,不会构成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实质性障碍。 3) 无房产证租赁的房屋用途为非生产经营主要场所,同时同区域可选择的租赁物业范围较广,租金价格不高,且存储货物及其他办公用品易搬迁,故不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造成较大影响,不会构成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实质性障碍。 4) 就前述租赁无房产证的房屋可能面临的风险,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朱康建及吴尚清已向发行人出具《承诺函》,承诺“如发行人或其子公司因其在上市前的租赁物业权属、未办理备案手续等瑕疵致使发行人或其子公司无法继续使用该等物业需要另寻租赁场所及/或受到任何政府部门的相关行政处罚或要求整改而遭致任何经济损失的,本人将对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实际遭受的经济损失进行全额现金补偿,确保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经济损失。”故即使因租赁无房产证房屋导致发行人无法继续使用该等物业而遭致的任何经济损失已由实际控制人承诺全额补偿,故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和经营造成实质性不利影响,不会构成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实质性障碍。
核查程序与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核查程序与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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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核查程序 本所律师根据《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问题 9,实施了以下核查程序: 1. 查阅国力源通工商资料及公司章程,了解国力源通股权结构、经营范围 及相关经营管理层的委派情况; 2. 查阅发行人定期报告、国力源通相关专利证书及部分重大业务合同,并取得发行人出具的说明,了解国力源通的业务情况; 3. 查阅国力源通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以及 GIGAVAC、良泉投资和臻昱诚出具的承诺函,了解募集资金投入方式、借款利率以及其他股东是否同比例借款,是否存在无偿或以明显偏低的成本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是否存在利益输送; 4. 查阅 GIGAVAC 的登记资料和说明,了解 GIGAVAC 基本情况; 5. 查阅良泉投资和臻昱诚的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了解良泉投资和臻昱诚基本情况; 6. 取得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调查表,核查发行人与国力源通少数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7. 查阅发行人收入明细、采购明细等资料,了解发行人报告期内与国力源通少数股东的交易情况; 8. 查阅发行人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了解发行人对募集资金管理的制度配套情况及履行情况; 9. 查阅发行人与国力源通签署的与本次募集资金借款协议,了解协议的的核心条款; 10. 取得发行人出具的确认函,明确后续将督促和监督国力源通使用募集资金,确认募投项目由国力源通实施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 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编号: 签 订 地: 甲方(采购人): 住所地: 乙方(中标人): 住 所 地: 乙方于 20 年 月 日参加了 (采购代理机构) 组织的“ (项目名称及项 目编号) ”政府采购活动,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乙方为 (包及包名称) 中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

  • 投资管理人 本理财计划的投资管理人为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华兴银行”),广东华兴银行负责本理财计划的投资运作和产品管理。投资者在此授权并同意广东华兴银行享有以下权利: 1. 以理财计划投资管理人的名义,依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以及为理财计划的利益,对被投资的各类基金(含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公司/企业等行使出资人/投资者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表决投票的权利)以及行使因理财计划财产投资于证券类基础资产(含债券)或其他基础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债权类资产)所产生的相关权利。

  • 実績報告) 委託契約書第15条に定める報告は、様式第14-1又は様式第14-2の「委託業務実績報告書」による。 (委託費の支払)

  • 争议的处理和适用的法律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

  • 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28.1 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有无计算错误、要求的保证金是否已提供、文件签署是否正确、实质性要求等进行审查,确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28.2 投标截止时间后,除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外,不接受投标人及与投标人有关的任何一方递交的材料。 28.3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回不符合要求的重大偏离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的投标。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中标无效: (1)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电子签章的; (2) 投标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要求的; (3) 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4) 不能满足招标文件中任何一条实质性要求或加注“★”号条款出现负偏离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或投标内容不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的; (5) 未按时进行网上解密或电子投标文件损坏、无效的; (6) 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 (7) 存在串通情形的; (8)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9) 其他法定投标无效的情形。 28.4 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修改错误的原则如下: (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8.5 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改后的报价,其投标将被拒绝。

  • 申购费 本产品不收取申购费。

  • 本基金合同 是约定本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基本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其他与本基金相关的涉及本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均以本基金合同为准。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投资者自依本基金合同取得本基金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本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本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本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为必要条件。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按照《基金法》、本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 电子招投标 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至“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投标人因系统或网络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及时拨打联系电话0000000000按5转1号键。 不见面开标(远程开标) : 1. 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网上开标),如在开标过程中出现意外情况导致无法继续进行电子开标时,将会由开标负责人视情况来决定是否允许投标人导入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继续开标。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网上评标),只对通过开标环节验证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 电子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投标客户端编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公章”的内容应使用单位电子公章完成。加密后,成功上传至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的最终版指定格式电子投标文件。 3. 使用投标客户端,经过编制、签章,在生成加密投标文件时,会同时生成非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请自行留存。 4.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应当提前登录开标系统进行签到,填写联系人姓名与联系号码。 5.开标时,投标人应当使用 CA 证书在开始解密后3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若出现系统异常情况,工作人员可适当延长解密时长。(请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CA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保证可以正常使用。具体环境要求详见操作手册)

  • 核查意见 经核查,对于 (1) 保荐人认为: 1、 控制权变更后,发行人与新的控股股东京东方将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高效协同,联动上下游,赋能全产业链发展,深化前沿技术合作,致力成为 Mini/Micro LED 显示和解决方案领先者; 2、 京东方本次认购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取得华灿光电控制权,契合 Mini/Micro LED 市场发展态势,也有利于落实其 MLED 业务发展战略;华发科技产业集团放弃控制权主要是为了助推华灿光电协同上下游产业链资源、加快前沿技术研发及产品落地,有利于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争取未来实现投资浮盈收益的同时,也能为珠海当地产业落地、产业链发展发挥积极促进作用。双方促成本次控制权变更具备合理性; 3、 2021 年控股股东及实控人变更未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稳定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发行完成后控股股东及实控人变更也不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稳定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在业务拓展、生产运营、资金管理、人才管理等方面已采取应对措施,以保障生产经营稳定性。 (2) 3),保荐人、发行人律师认为: 1、 京东方拟认购华灿光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372,070,935 股股份(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本次发行完成后,京东方和 NSL的股份锁定期限均为 18 个月,在上述期限内,京东方通过直接持有华灿光电股份并通过表决权委托方式控制的华灿光电股份数量不会减少,相关期限安排互相匹配。 本次发行完成后,在华发科技产业集团和和谐芯光持有华灿光电股份且京东方及其关联方为华灿光电实际控制人期间,华发科技产业集团和和谐芯光已承诺不会单独、共同或协助第三方谋求华灿光电的控制权。 本次发行完成后,京东方将拥有公司控制权且可以控制董事会进而全面参与日常经营决策,认定京东方为控股股东的依据充分,符合《注册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 2、 京东方实际控制人为北京电控,本次发行完成后关于实际控制人认定的信息披露准确。 公司与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不存在相同或相似业务,不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就避免同业竞争作出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