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诈行为 样本条款

欺诈行为. 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或隐瞒事实,损害买方利益的行为。
欺诈行为. 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或隐瞒事实,提供不满足合同要求的货物,损害需方利益的行为。 如果需方根据上述第28.1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需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末交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供方应承担需方因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但是,供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欺诈行为. 可归因于以下任何一方的不诚实、欺诈或犯罪行为或放任上述行为: (1)持卡人或任何亲属;(2)任何发行机构的高级职员、董事或雇员, 或任何授权、批准、管理或参与发行机构交易的机构;或(3)任何银行卡服务公司或其雇员 间接损失 可归因于间接损失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 1) 若非发生现金或其他财产损失,持卡人应该已经获得的收益; 2) 业务中断、延迟、市值损失; 3) 报告发生保险事故的费用(不含身份资料失盗费用)、确定本 保险合同项下应付款项的费用以及其他开支; 4) 全部或部分未付或拖欠贷款或构成向持卡人的贷款的款项; 5) 由于持卡人账户内资金不足造成的损失;以及 6) 投保人或发行机构或任何第三方的损失。
欺诈行为. 未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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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沟通 为了及时实现信息的沟通,有效地达成自下而上的报告和自上而下的反馈,公司采取以下措施: 建立了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保证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保证信息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 制定了管理和业务报告制度,包括定期报告和不定期报告制度。按既定的报告路线和报告频率,在适当的时间向适当的内部人员和外部机构进行报告。

  •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0.1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 其他要求 1.采用“现场网上开标”模式进行开标,投标人需到达开标现场。

  • 匹配性原则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应与理财产品的类型相匹配。

  • 专用合同条款 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 %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 合同协议书 承包人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 催繳股款 25. 在公司細則及配發條款規限下,董事會可不時向股東催繳有關彼等所持股份的任何尚未繳付的款項(不論為股份面值或溢價),且各股東應(在獲發不少於十四(14)個整日通知,其中指明繳付時間及地點)向本公司支付該通知所要求繳交的催繳股款。董事會可決定全部或部分延後、延遲或撤回催繳,惟股東概無權作出任何的延後、延遲或撤回,除非獲得寬限及優待則另當別論。

  • 監造單位 指受機關委託執行監造作業之技術服務廠商。

  • 合同条款及格式 GF-2020-0216

  •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5.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旁签署(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盖章、密封和上传至系统后生效,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