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適用. 關於本契約事項,除雙方有特別約定者外,適用中華民國法律。
法律適用. 本通用條款和每份訂單(以及與之相關或由其產生 的一切合同義務或非合同義務)均應適用台灣法律並據其解釋。任何由本通用條款和某份訂單引起或與本通用條款和某份訂單 有關的爭議應提交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法律適用. Article 43 Governing law 關於本契約事項,除雙方有特別約定者外,適用中華民國法律。
法律適用. Article 39 Governing law 關於本契約事項,除雙方有特別約定者外,適用 法律。
法律適用. Article 48 Governing law 關於本契約事項,除雙方有特別約定者外,適用中華民國法律。
法律適用. Article 50 Governing law 關於本契約事項,除雙方有特別約定者外,適用中華民國法律。
法律適用. 合夥協議的成立、效力、解釋和履行,以及合夥協議項下發生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國法律(不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地區的法律)。
法律適用. 本協議受哥倫比亞特區法律之管轄與解釋,並以其成文法為唯一的選擇。本協議衍生之法律糾紛應於美國哥倫比亞特區之法院提付仲裁。雙方同意前述法院的管轄權及地點。
法律適用. 本協議適用加拿大安大略省法律和加拿大聯邦法律的管轄。
法律適用. 甲乙雙方間有關於保密、任職期間競業禁止與離職後行為規範等事項之權利義務關係,悉依本協議書規範處理,本協議書規範未盡者,依相關法令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