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運開始 样本条款

營運開始. 6.3.1 乙方經營管理應符合下列功能規範要求: 1. 本案之遊客中心應按交通部觀光局所訂「i-center 旅遊服務體系標準化友善服務執行準則」第3層級標準辦理。 2. 本案之露營場經營應符合交通部觀光局所訂之「露營場管理要點」辦理。 6.3.2 乙方如依相關法令須經目的事業主辦機關核准始得營運者,應檢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文件,提經甲方審查同意後,始得開始營運。 6.3.3 除依本契約第 2.3.3 條展延期限外,乙方至遲應於點交之日起 6 6.3.4 乙方應依投資執行計畫書之規劃營運。除本契約另有規定外,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前,乙方不得擅自關閉部分或全部營業區域,違者應按違約處理規定辦理。乙方如有維修或其他必要,應取得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暫時關閉部分或全部營業區域之營運者,不得據以減輕或免除本契約所規定之義務,仍應繳付租金及營運權利金。但為維護安全有緊急維修之必要者不在此限,惟應立即通知 甲方。
營運開始. 9.1.1 乙方應於營運開始日前6個月提出營運執行計畫,如依相關法令須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始得營運者,並應檢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文件,提經甲方審查核准後,始得開始營運。營運執行計畫之項目至少應包含:
營運開始. 乙方應於營運開始日 60 日前,依本契約及投資執行計畫書內容,提出「營運執行計畫書」予甲方審查同意,作為本案營運執行依據,非經甲方事前書面同意者,不得變更。 營運執行計畫書內容應包括但不限於:對外營運全銜及商標、經營組織與業務項目說明、經營計畫、收費費率與調整機制、行銷推廣計畫、顧客服務及申訴機制、開幕籌備計畫、營運開始日等。 乙方應於甲方審查同意之營運開始日開始營運。 除本契約另有約定外,本案營運開始日,至遲不得逾本契約簽訂日起 5 年。 乙方未依「發展觀光條例」及其相關法令取得旅館登記證及相關文件,或依其他法令規定主管機關未核發相關證照前,不得開始營運。
營運開始. 8.3.1 委託營運開始前應先徵得甲方同意或核准。 8.3.2 乙方依相關法令須經目的事業主辦機關核准始得營運者,應檢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文件,提經甲方審查核准後,始得開始營運。 8.3.3 除本契約另有關規定或經甲方書面同意外,乙方至遲應於全部資產點交完成翌日起 1 年內開始正式營運,至遲於正式營運日 7 日前,以書面經甲方核定後開始營運,違者應按契約第 17 章違約處理規定辦理。 8.3.4 乙方應於投資執行計畫書中載明本案廠區營運時間,除本契約另有約定及事先以公文或電子郵件知會甲方同意之休假日外,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前,不得擅自關閉部分或全部營業區域,違者應按契約第 17 章違約處理規定辦理。乙方如有維修或其他必要,應取得甲方書面同意,暫時關閉部分或全部營業區域之營運,但不得據以減輕或免除本契約所規定之義務,仍應繳付租金及權利金。為維護安全有緊急維修之必要者不在此限,惟應立即通知甲方。
營運開始. 乙方應於營運開始日前,檢具本案開發項目之使用執照及其他依法應取得之核准文件,向甲方申請營運開始並經甲方審查同意後,始得開始營運。乙方亦得報請甲方同意後為一部營運或提前營運,並依第 9.2.2 條規定繳交營運權利金。
營運開始. 9.3. 1 乙方如依相關法令須經目的事業主辦機關核准始得營運者,應檢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文件,提經甲方審查核准後,始得開始營運。 9.3. 2 除經甲方書面同意外,乙方至遲應於點交完成後 180 日內開始營運,並至遲於營運開始日前 7 日,以書面通知甲方,違者應按第 19 章違約處理方式規定辦理。倘採懲罰性違約金方式時,本條之懲罰性違約金上限為新臺幣壹拾萬元。 9.3. 3 乙方每年開館營業日需配合甲方所屬文化館舍之開館時間,除每週一及三節(中秋節、端午節、春節)休館外,均需維持兩故居全館營業,前述休館時間,乙方如有營業 之需求,得開館營業。乙方如有維修或其他必要,暫時關閉部分或全部營業區域之營運,應取得甲方同意,但不得據以減輕或免除本契約所約定之義務,仍應繳付土地租金及增額土地租金。為維護安全有緊急維修之必要,乙方得暫時關閉部分或全部營業區域之營運,並立即依本項約定通知甲方,惟仍應繳付土地租金及增額土地租金。
營運開始. 8.3.1 乙方應依甲方所核定之營運開始日於甲方所核定區域內開始營運,倘乙方未能於營運開始日開始營運者,應以書面敘明理由,報經甲方同意展延。乙方未取得甲方同意展延,或未於所同意展延之期限內開始營運,應按第 18 章違約處理方式規定辦理。 8.3.2 乙方應全年無休(國定例假日除外)營運,除本契約另有規定外,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前,不得擅自關閉部分或全部營業區域,違者應按第 18 章違約處理規定辦理。乙方如有維修或其他必要,應取得甲方書面同意,暫時關閉部分或全部營業區域之營運者,但不得據以減輕或免除本契約所規定之義務,仍應繳付租金及本契約視為權利金之金額。但為維護安全有緊急維修之必要者不在此限,惟應立即通知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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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货物的运输方式 乙方负责货物运输,货物运输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

  • 评分细则 本项目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 风险提示 2.1 甲方知晓并理解,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2.2 理财产品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不等于理财产品实际收益。投资理财产品可能面临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等风险因素,具体由甲方购买的理财产品的《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和《理财产品说明书》揭示。甲方应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相关理财产品文件的详细条款及投资理财产品可能发生的风险。 2.3 甲方通过代销机构购买乙方理财产品时,乙方仍应承担设计发行理财产品及管理人的相关义务和责任。代销机构面向投资者实施销售行为过程引发的相关投诉与纠纷,或因代销机构及其人员过错造成的投资人损失,甲方有权直接向代销机构投诉、索赔。 2.4 对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的约定应以该理财产品的《理财产品说明书》为准,甲乙双方不得以包括签署补充协议在内的任何形式另行约定。 2.5 在任何情况下,乙方公布的产品业绩比较基准仅供甲方参考,不代表甲方可获得的实际收益,不代表产品的未来表现,亦不构成乙方保证甲方获得业绩比较基准反映的收益率的承诺,甲方是在充分认识投资风险的基础上,凭借自身判断,独立、自愿购买理财产品,谨慎投资。 2.6 在任何情况下,乙方及代销机构向甲方介绍的产品投资建议、产品收益表现和业绩比较基准等市场化分析和预测信息仅供甲方参考,甲方据此作出的任何决策(包括但不限于认(申)购和赎回决定及其他)出于投资者自身的判断,投资决策风险由甲方自行承担,不构成乙方对投资本金及收益承诺。

  • 协议终止及其他 4.1 除《理财产品说明书》约定的提前终止情形外,甲方有违约行为或甲方资金账户被有权机关采取冻结、扣划等保全措施时,乙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4.2 甲方如拒绝配合乙方开展尽职调查,或乙方发现有关甲方交 易存在违法违规,或乙方有合理理由怀疑甲方从事洗钱、欺诈、侵权、 贩毒、恐怖融资、侵犯知识产权或其他违法犯罪活动,或者甲方或其 交易等被列入国际组织、中国或其他国家发布的制裁名单或制裁范围,乙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4.3 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对于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协议的变更与终止条款以及附件条款的内容不得以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的附件、补充协议、独立于本协议之外的其他协议等在内的任何形式进行修改、补充或解除。本协议第一条约定乙方更新本协议版本的情形除外。

  • 利用料 本サービスの利用料は、無料とする。ただし、本サービスを利用するために必要な通信機器等の費用は、利用者の負担とする。

  • 支付账户 发包人应将合同价款支付至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人账户。

  • 基金托管协议终止出现的情形 1. 基金合同终止; 2. 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由其他基金托管人接管基金资产; 3. 基金管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由其他基金管理人接管基金管理权; 4. 发生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规定的终止事项。

  • 项目目标 项目实施的具体方法和途径

  •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範例說明 假設2006年1月16日為投入6年期(H=6)結構型債券之起始日,起始日投資標的價值為10,000美元,其連結之標的有3支指數(N=3),結構型債券以6個月為一期(即tm=6,每年期數m=12/6=2,債券期間總期數T=6×12/6=12)。而每一期之收益分配率為1.5%(即Rh%=1.5%),債券期滿時投資組合指數成長率計算公式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