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代兵 样本条款

王代兵. 王代兵,男,1960 年 6 月出生,公民身份号码:11010419600604****,住址:北京市宣武区西便门内大街*号院*号楼*号,证券账号:0180874070。 根据中信证券北京紫竹院路证券营业部于 2017 年 7 月 6 日出具的《新三板投资者适当性证明》,王代兵符合投资者参与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份转让合格投资者条件。截止本证明出具日,该客户挂牌公司股份转让合格投资者权限正常。根据 《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与《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则》第五条的规定,王代兵可以参与本次发行。 2017 年 6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股票发行业务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 2017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17 年 6 月 28 日 , 公 司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xxxx://xxx.xxxx.xx/)公告《北京奥特美克科技股份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7-022),通知了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审议事项、登记方法等事项。 2017 年 7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75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75,345,60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90.71%。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关于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股票发行业务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2017 年 7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股票发行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修订公 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票发行备案反馈要求 修改特殊条款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九条,董事与董事会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 有关联关系的, 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 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 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 3 人的, 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杨雪岗、路小梅、吴玉晓对《关于股 东签署<股票发行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确认<股票发行认购协 议之补充协议>中“第一条 权利限制”的议案》、《关于确认<股票发行认购协 议之补充协议>中“第二条 共同出售权”的议案》、《关于确认<股票发行认购 协议之补充协议>中“第三条 业绩承诺”的议案》、《关于确认<股票发行认购 协议之补充协议>中“第四条 业绩补偿”的议案》、《关于确认<股票发行认购 协议之补充协议>中“第五条 回购权”的议案》、《关于确认<股票发行认购协 议>中“第六条 对赌终止”的议案》回避表决,对上述议案进行表决的无关联 董事不足三人,因此将上述两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7 年 7 月 19 日 , 公 司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xxxx://xxx.xxxx.xx/)公告《北京奥特美克科技股份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7-027),通知了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审议事项、登记方法等事项。 2017 年 8 月 4 日,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69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74,073,90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89.18%。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关于签署<股票发行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股东签署<股票发行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确认<股票发行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中“第一条 权利限制”的议案》、《关于确认<股票发行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中“第二条 共同出售权”的议案》、《关于确认<股票发行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中“第三条 业绩承诺”的议案》、《关于确认<股票发行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中“第四条 业绩补偿”的议案》、《关于确认<股票发行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中“第五条 回购权”的议案》、《关于确认<股票发行认购协议补充协议>中“第六条 对赌终止”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票发行备案反馈要求修改特殊条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第八十一条相关规定,关联股东路小梅、旭阳控股拟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对《关于签署<股票发行认购协议>的议案》回避表决。关联股东路小梅、吴玉晓、赵琳芬、旭阳控股、旭奥同创、杨路故对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的与《股票发行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相关的全部六个议案回避表决。 因公司在册股东旭阳控股、殷亦峰、路小梅拟参与本次股票发行, 故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对《关于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签署<股票发行认购协议>的议案》审议结果予以确认。 2017 年 8 月 7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全体董事出席 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17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关联董事杨雪岗、路小梅对《关于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签署<股 票发行认购协议>的议案》回避表决。 2017 年 8 月 7 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xxxx://xxx.xxxx.xx/)公告《北京奥特美克科技股份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 告编号:2017-032),通知了公司 2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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