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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与终止 样本条款

生效与终止. 本《三方协议》经各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之日生效。 如《船舶融资租赁合同》因任何原因提前终止或解除,出租人有权书面通知出卖人终止《船舶买卖合同》和本《三方协议》。
生效与终止.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本次征收与补偿完毕之日终止。
生效与终止. 本协议在订户单击“接受”图标或提交证书申请资料后即为生效。本协 议将在认购期届满时终止,或在认购期届满前亚洲诚信撤销本协议项下签发的所有数字证书时终止。当认购期届满或证书订户因违反本协议(包括 CPS)而导致协议终止时,订户须立即停止使用证书服务,并从已经安装了证书服务的设备或软件中移除本协议项下颁发的任何证书。本协议中关于“订户责任与义务”、“知识产权”、“陈述和担保”、“免责声明”、“限制责任”、 “保密性”以及 CPS 中指定的存续条款,即使在本协议终止或期满后仍将继续有效。订户的所有付款义务不因本协议终止而终止。
生效与终止. 1、 本协议自认购人及富春环保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并在本协议第三条所列先决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 2、 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本协议可终止:经双方一致书面同意终止本协议; 如相关机关作出禁止或废止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终局规定或决定,富春环保和认购人均有权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单方终止本协议,但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 3、 本协议终止的法律后果 如果本协议根据上述第2项的约定终止,双方均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如果本协议根据上述第2项的约定终止,即为无效即不再具有效力(但本协 议第六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及其他与本协议终止相关条款的约定除外),双方已履行本协议项下的部分义务的,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应在本协议终止后尽快恢复原状。
生效与终止. 本《三方协议》应于满足如下全部条件之日生效: 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 承租人已按照本《三方协议》第9条的约定书面通知预付款还款保函和/或其他履约担保项下的担保人本协议约定之转让,并已按照该条约定取得该等担保人的书面确认; 如《船舶融资租赁合同》因任何原因提前终止或解除,出租人有权书面通知出卖人终止《船舶建造合同》和本《三方协议》。
生效与终止. 第6.01款 生效 (i) 签署日, (ii) 香港证监会企业融资部执行董事或其代表批准本协议、新补充协议之日和 (iii) 新补充协议生效之日的孰晚之日生效(本协议生效之日为“生效日”)。本协议生效后,各方的权利义务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执行。
生效与终止. 8.1 本协议经各方加盖公章生效,对本协议的修改须以各方签署书面协议的形式作出。 8.2 本协议可经各方协商一致终止。直至本协议签署之后的第三十(30)日,交割仍未发生的,受让方有权经书面通知转让方终止本协议。 8.3 本协议终止的,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协议另有约定,本协议第 6 条(保密)、第 7 条(违约及赔偿)、第 8 条(生效与终止)、第 9 条(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第 10 条 (通知)及第 11 条(其它)继续有效。” 2020 年 9 月 18 日,收购人(受让方)与北京启迪、天津启迪(合称“转让方”)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及其附件、补充协议、变更协议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终止。 本合同与专项协议内容不一致的,以专项协议的内容为准。 本合同一式 份,委托人执 份,受托人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章):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住址: 住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网络通讯(QQ、MSN、EMAIL 等): 网络通讯(QQ、MSN、EMAIL): 订立日期: 年 月 日, 地点: 附件 婚礼策划服务协议
生效与终止. 1.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及公司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期限,自 2024 年 2 月日起,至自 2025 年 2 月日止。 3. 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解除本合同。若一方违反合同约定需要解除本合同,应向对方支付五万元(¥50,000)作为违约金。违约金的支付应在合同解除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不适用本违约金条款。 4. 本合同终止后,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终止前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双方尚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和义务。
生效与终止. 1、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即成立,并于下述先决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 (1) 本次发行有关事宜获得甲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有效批准; (2) 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2、 上述条件均满足后,以最后一个条件的满足日为协议生效日。若本协议因未成就上述条件而未能生效,则双方仍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协助、通知、保密等先契约义务。 3、 本协议可依据下列情况之一而终止: (1) 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协议形式终止或解除本协议; (2) 如本协议约定的先决条件未能完成,任何一方均有权以书面通知的方式终止本协议; (3) 发行人根据其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认为本次发行已不能达到发行目的,而主动向中国证监会撤回申请材料; (4) 如果因为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规定,在守约方向违约方送达书面通知要求违约方对此等违约行为立即采取补救措施之日起30日内,此等违约行为未获得补救,守约方有权单方以书面通知方式终止本协议; (5) 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及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 4、 本协议终止后,不应影响本协议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约定的违约责任主张相关权利。